|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113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水稻、蔬菜产业2025年贷款贴息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发布日期 | 2025-12-29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11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水稻、蔬菜产业2025年贷款贴息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 发布日期 | 2025-12-29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为鼓励更多金融资本下乡,减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根据产业集群项目要求,拟对我区水稻、蔬菜产业发展用途的2025年贷款进行贴息,现将贷款贴息申报对象、贴息标准、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通知如下。请各乡镇(街道)通知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结合实际,认真申报。
一、项目目标
减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激发经营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和杠杆作用,提高扶持资金指向性、精准性;撬动更多金融资金投入到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二、贴息对象
全区范围内从事水稻、蔬菜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全区范围内从事水稻、蔬菜加工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一)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在贷款发生日前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大户除外)。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符合产业政策。支持水稻、蔬菜及其加工的经营主体。
(四)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国有或地方商业银行发生的贷款业务。
(五)水稻、蔬菜产业在2025年1月1日后有土地流转行为的,应在梁平区农村产权交易大厅完成流转交易备案或者鉴证。
三、贷款用途
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改善水稻、蔬菜产业条件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相关农产品贮藏、存放等生产附属设施;购买种苗、农资、农机及整理、加工、包装、保鲜、运输、管理设施设备;合作社收购成员农产品、帮助成员购买种苗、农资、为合作社成员提供生产性服务;增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初加工能力等。
四、贴息标准
水稻、蔬菜产业贴息总额各100万元。水稻、蔬菜及加工类经营主体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LPR)的60%,单个主体贴息金额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申报超过贴息总额后按比例减少。
五、以下情况不予贴息
(一)农业经营主体从商业银行获取的贷款用途与上述内容不符。
(二)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产生违约情况。
(三)同一笔贷款在贴息期限内已支付的利息获得过有关贴息补贴的。
(四)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主体。
(五)未按期支付农户土地流转费用、农民工工资;参加股权化改革未按期支付股金分红;申请贴息项目时未正常生产经营;被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纳入异常名录、前期违规纳入黑名单管理等。
六、项目申报材料
(一)梁平区农业经营主体2025年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贷款单位公章,各乡镇(街道)主管科室审核后加盖公章。
(二)已经支付利息整理后清单(盖贷款银行鲜章或电子章);
(三)银行贷款合同;
(四)贷款单位银行流水;
(五)贷款资金使用明细(需标注转账记录等);
(六)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
七、申报程序
经营主体递交申报材料到各乡镇(街道)主管科室,由各乡镇(街道)主管科室审核后统一递交到区农业农村委A栋101室(需纸质件与扫描件同步),水稻、蔬菜产业类联系人:王鑫,15823779789,周晓廷,18223118813;流转交易鉴证书联系人:叶小涵,15723192027。
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1月15日18:00。
八、其他要求
各乡镇(街道)主管科室重点审核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农民工工资、股权化改革支付股金分红、正常生产经营等情况。经营主体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主体,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收到贴息资金后,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作账务处理。
附件: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申请书
2.梁平区农业经营主体2025年贷款贴息申请表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1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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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 |
转出方 |
经营主体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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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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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受让方 |
经营主体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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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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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交易 |
流转标的 |
□耕 地 □林 地 □四荒地 □其他 |
四至情况 |
东: 西: 南: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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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流转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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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面积 |
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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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价格 |
元/亩/年 |
流转方式 |
□出租 □转包 □入股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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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本转出方/受让方自愿达成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并作出以下承诺: 1.双方承诺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2.转出方承诺流转项目权属清晰、无抵押、无纠纷; 3.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 4.双方自愿依法签署流转交易合同,并承诺履行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 5.遵守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已知悉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同意按照交易相关规定组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 6.交易双方处于正常履行合同期间,未发生违约行为。 转出方(申请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受让方(申请人):__________ 日期:_ ____年___月___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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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意见 |
1.申请流转的土地有无权属争议? □无 □有,说明: 2.申请流转的土地有无抵押? □无 □有,说明: 3.该流转项目符合《重庆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标的物真实、权属无争议、履约情况正常、无影响流转事由。□无 □有,说明: 审核人(签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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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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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办理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所需材料: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申请书、流转合同(附土地流出方花名册)、受让方证件复印件、标的物四至、村集体研究土地流转会议记录、流转费转账凭证。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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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农业经营主体2025年贷款贴息申请表 经营主体盖章: 乡镇(街道)主管科室盖章: 填写日期: 填写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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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姓名或贷款单位全称 |
贷款单位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主要经营产业 |
经营规模(亩、头、只等) |
2025年销售收入 |
企业生产经营地址 |
贷款金额(万元) |
贷款银行(全称) |
银行放贷款时间 |
归还贷款时间(未还可不填) |
年利率 |
贷款用途 |
申请贴息金额(暂按3%计算)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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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申请2025年贷款贴息除提供申请表外,还需提供已经支付利息整理后清单(盖贷款银行鲜章或电子章)、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单位银行流水、贷款资金使用明细、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