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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4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梁平区2026年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3-26 发布日期 2026-03-26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4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梁平区2026年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3-26
发布日期 2026-03-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化服务组织

为引领小农户享受社会化服务便利,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粮食品质,加快促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机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现将2026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范围、申报条件、补助标准通知于后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结合实际,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6413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资料递送区农业农村委(农委B104室)

联系人及电话:区农业农村谭永清:手机17830799638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325日    


重庆市梁平区2026年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根据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相关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为重点,按照引导、推动、扶持、规范、服务的思路,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补助规模

2026年开展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不超过8万亩。

三、补助条件

)补助对象。对为梁平区域内水稻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并在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委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合作社、公司、协会、家庭农场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补助范围。在全区范围内,为农户(不超过50水稻耕、育、种、防等环节服务的服务组织,鼓励整村、整组全程社会化服务;水稻种植大户50亩以上也可参加社会化服务项目,但在全区单环节补助规模不超过500亩。

服务组织必须具备条件:一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机设备及相应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质量和价格受服务对象认可;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经区农业农村委登记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申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适当放宽条件)

下列形式不纳入补助范围一是没有向服务对象收取作业费用或者假收取作业费用的服务组织;对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同时成立服务组织,自己为自己服务或交叉服务的项目申报后,由服务对象自行完成服务环节,与服务组织共同分享补助资金的行为。四是纳入社会化服务黑名单的服务组织。

补助资金使用方向标准

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补助  作物

补助对象

作业服务环节

补助规模

市场指导价格

补助比例

补助  标准

金额    (万元)

水稻

小农户

机械化耕整

48000亩

140元/亩

29%

40元/亩

192

育秧

48000亩

35元/亩

28.57%%

10元/亩

48

机械化插秧

48000亩

200元/亩

25%

50元/亩

240

统防统治

48000亩

35元/亩

28.57%%

10元/亩

48

种植大户

直播

8000亩

35元/亩

28.57%%

10元/亩

8

工厂化育秧

32000亩

200元/亩

30%

60元/亩

192

机械化插秧

32000亩

200元/亩

25%

50元/亩

160

统防统治

32000亩

35元/亩

28.50%

10元/亩

32

合计







920

五、有关要求

一)补助资金与服务作业量挂钩。服务组织必须与接受服务的对象签订社会化服务合同(参照示范文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服务项目、技术路线、财政补助标准、收取费用等内容。服务合同履行完毕后,服务对象应签字确认。由服务地点所在乡镇(街道)验收服务面积,综合核定实际完成量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组织,确保补助资金与服务作业量精准挂钩、据实结算。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服务组织须自觉接受区农业农村委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开展服务过程跟踪、作业质量抽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社会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对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服务成效、群众口碑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承接资格的重要参考。对服务不规范、质量不达标、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组织,取消其当年补助资格,并视情况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三)规范申报材料与审核程序。申报项目的服务组织须按要求如实填写《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与服务对象初步对接的意向性合同、包含小农户服务面积及联系方式的花名册等。申报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复核。区农业农村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向社会公示,确保申报程序公开透明、材料真实完整、主体资质合规。

附表1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          

服务组织

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是否同意交纳保证金


是否同意调配服务地点


申报服务环节

服务地点

服务规模(亩)

服务对象名称













服务组织经营情况简介


乡镇(街道)意见


备注

服务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有托管农户面积与联系方式的花名册,与生产主体已初步对接的意向性合同等资料。水稻种植大户还应提供土地流转合同、营业执照等资料。


附表2

服务组织现有服务设施设备情况统计表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序号

设施设备

名称

型号

拥有设备数量(台/套)

单台设备每天最大作业量(亩)

购进/租赁时间(年月日)

所有权是否100%归服务组织

备注

否(通过何种途径获得)











































































附表3

梁平区2026年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小农户花名册

序号

乡镇(街道)

村组

姓名

联系电话

服务环节

服务金额(元)

农户签字

备注

机耕

育秧

机插秧

统防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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