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梁平农委发〔2026〕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4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畜禽养殖场(户)规范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梁平农委发〔2020175号)《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梁平农委发〔201993号)《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梁平农委发〔201994号)3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727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