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改办〔2021〕1号)要求,拟在全区范围内选择3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三变”改革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有意向参加试点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在乡镇(街道)指导下,结合实际需求,认真编写申报方案(见附件)。于5月10日下班前将纸质件送区农业农村委改革科,电子件传邮箱37323222@qq.com。
联系人:姜在胜,联系电话:13896251899。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1年4月26日
2021年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1、“三变”改革试点村累计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少于5家。
2、农民通过土地入股、资金入股、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等形式变股东;盘活集体资源资产等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经营收入增速不低于20%。
3、农民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二、申报主体
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三、申报条件
1、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重视;村两委(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推动工作有力,创新创业劲头足;农民群众自愿参与改革意识较强。
2、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或者具有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开发利用前景较好。
3、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应规范有序,“三变”改革路径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利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补助标准
全区共3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个试点村补助50万元。
五、建设内容
1、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三变”改革,切实促进本村(社区)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
2、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盘活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促进本村(社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3、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入股探索产业带动、资源开发、服务创收等多种类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子,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提高村级运转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
六、建设期限
2021年5-10月。
附件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1年 “三变”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