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6日。
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委或区财政局联系。
【联系人】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渔业发展中心,何发贵, 13896938001;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农财科,李德祥,办公室电话:023-53366567,手机:15223653718。
特此公示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0日
市财政下达我区2023年第一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00万元(渝财农[2022]135号),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13号)使用资金“重点用于良种能繁母猪和种公猪更新、规模场建设和贷款贴息等环节”要求,为完成稳产保供目标,提出使用工作方案如下:
到2023年底,生猪生产稳定有序发展,能繁母猪、规模养殖场保有量实现既定目标,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良种能繁母猪和种公猪更新、智能化养殖设施建设由业主按项目申报审核程序实施;生猪防疫无害化处理由相关科室站严格组织实施。
(一)良种能繁母猪和种公猪更新、智能化养殖设施建设。补助标准5-25万元/场,预计100万元。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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