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蟠龙镇产业强镇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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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项目,完善水稻产业基础设施,辐射带动周边区域水稻产业发展;构建绿色发展模式,促进蟠龙镇水稻产业提质增效;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从事或拟从事水稻种植、加工,取得相关部门认可证照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具有良好成长性。

2.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具有不低于1:1自筹配套资金能力。

3.具备顺利完成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收集完善报账资料等相关工作的能力。

4.申报的农业经营主体应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完成产值增加、企业升规(限上)、数据填报等要求。

三、资金支持方向及环节

按照项目使用要求,只能用于蟠龙镇水稻产业链发展,补助到经营主体应有自筹配套资金。另按照《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梁平农改组发〔2020〕5号)精神,单个项目申报财政资金补助30万元以上(含)的,原则上纳入股权化改革。

(一)开展绿色水稻示范基地建设

开展绿色水稻基地提升2000亩,完善产业便道、智能检测设施设备,规范绿色大米生产标准,综合利用绿色、生物、物理防控措施,选择优质品种,开展稻田综合种养,进行生态生物试验示范,发挥稻田资源最大的“负载力”,通过综合种养实现共生互利,完善基地内粮油主题展示宣传设施。安排资金8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基地建设和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二)提升大米类食品精深加工水平

加强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现有大米加工经营主体科技创新能力,以大米为主要原材料,开发米糠油、米粉、方便米饭等预制菜产品。安排资金22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加工经营主体生产线改造和购置加工设备。

四、项目申报程序

各申报经营主体按照本指南所列举的“资金支持方向及环节”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区农业农村委和蟠龙镇联合审定后,下达项目建设批复。取得项目补助的主体,必须按照批复内容,保证建设质量,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前期已经纳入产业强镇申报方案的项目可以申报。

五、其他要求

各经营主体在申报项目时,除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外,还需提供项目申报表和营业执照。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 周晓廷,电话:18223118813;

        蟠龙镇政府   李云晏,电话:13668443771。

附件:1.梁平区蟠龙镇产业强镇项目申报表

2.梁平区蟠龙镇产业强镇项目实施方案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附表1

梁平区蟠龙镇产业强镇项目申报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项目总投资

申请财政补助

自筹资金

备注

示例

Xxxx公司

方便米粉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方便米粉生产线1条,购置xxx星号设备1台,打包机1台线

梁平高新区xx区xx栋xx楼

450万

150万

300万



附件2

梁平区蟠龙镇产业强镇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方便米粉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xxx公司(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2023.xx.xx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建设内容:。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财政补助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名称:

(二)主营业务:

(三)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四)有无不良记录。

(五)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

(六)附实施单位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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