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为加快推进全区蔬菜产业生产规模不断增加、育种能力显著提高、设施水平不断提升、科技支撑逐步增强、品牌建设持续响亮,根据国家蔬菜产业集群项目建设需要,决定开展一批蔬菜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请各市场主体根据前期意愿收集情况、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建设内容等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申报。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梁平区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从事蔬菜产业育种、种植、初加工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科研或品牌建设的事业单位等。
(二)其他条件
1.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规范,具有良好成长性;
2.从事种植的经营主体要有产品品牌且正常使用;
3.积极带动就业,有切实可行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
4.具有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自筹资金配套等能力。
二、补助要求
(一)补助原则。按照国家蔬菜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要求,本项目仅支持蔬菜产业经营主体,同一项目(或设施设备)不能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
(二)补助标准。农业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25%进行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不超有效投资额50%进行补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效投资额100%进行补助。
(三)补助内容。加强蔬菜种业关键技术研发,建设种苗繁育工厂和购置设施设备。大力推动连栋大棚、智能温室等设施蔬菜工厂建设,完善产地基础设施水平,购置初加工、冷链、筛选、简单包装设施设备等。建设全程机械化蔬菜种植基地和集中建设工厂化育苗设施。开展蔬菜科研能力提升与蔬菜品牌市场化推广。
(四)负面清单。财政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
三、申报资料
申报主体填写项目申请表(附件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提供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取得交易鉴证书)、主要产品品牌等材料。所有材料(含申报表)签章后扫描为电子文档。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验收需提供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合同、规范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建设过程管理、财务报表等资料;自筹资金需提供交易证明材料。
五、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由经营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委自愿申报。
(二)项目审查。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核,对项目建设情况实地查看。
(三)公示公开。将审定的拟补助名单挂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申报主体自行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开展项目建设。按季度填报农业农村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管理信息系统(https://cyjq.caasai.com/industry)的建设进展、成效等情况。当年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
(五)资金拨付。经现场验收、数据核查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未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不拨付补助资金;自筹资金没有达到要求,按照比例核减项目资金。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有项目申报不真实行为,纳入产业发展黑名单。
(二)项目申报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B栋202室),联系人:周晓廷18223118813,申报资料传邮箱321829206@qq.com,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
附件:1.梁平区蔬菜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3月20日
附件一
梁平区2023年蔬菜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申请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项目总投资 |
申请财政补助 |
自筹资金 |
相关说明 |
备注 |
1 |
是/否列入失信、市场监管处罚名单;是/否已经享受其他补助。 |
建设内容须明确型号、规模等技术指标;项目总投资=申请财政补助+自筹资金,且申请补助不能超过25%。 |
附件2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介绍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等)
二、现有基础和实施项目优势
(阐述实施项目所具备的现有基础条件、设施设备水平、创建能力、优势短板等)
三、总体目标
(简述实施项目总体目标)
四、具体内容
(说明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规模、总投资额、申请补助资金额和预期指标数据等)
五、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说明进度安排以及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六、附件
(相关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