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 选用试点的函
日期: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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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

选用试点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我区承接了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选用试点任务,为推进该项工作,现就试点村(社区)申报工作函告如下。

一、试点任务

拟在全区选择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含村集体控股的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村集体)作为“职业经理人”试点村,立足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与经营管理人员情况,聘请经营管理人才作为“职业经理人”,其工资待遇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的方式。试点期间,由区农业农村委每年补助“职业经理人”基本工资(工资水平不超过当地城镇职工收入水平),村集体根据乡村“职业经理人”带动本集体创造收益情况合理激励。

二、创建条件

创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选用机制示范村,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在农村改革工作和农业农村发展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可以优先推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选用机制示范村创建

财务管理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及时开展集体经济账务核算能准确核算经营收入和收益情况,有收益支付职业经理人奖励

(二产业基础较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较为完善的产业基础,如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

有聘请职业经理人需要村集体管理团队对管理经营有需求,现实情况无法解决,集体经济理事会商议无意见。

(四)创建积极性高。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广泛支持、踊跃参与示范创建。

三、工作步骤

试点申报。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报,农业农村委综合评估,确定试点村(社区)

公开招聘。由区农业农村委与试点村(社区)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通过笔试、面试对招聘对象排序,并联合试点村及所在乡镇(街道)进行背景调查,核实信用记录、违法违纪情况,确定5名“职业经理人”。‌

签订合同。规范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职业经理人”的任期、权责范围(赋予其经营管理决策权利)、绩效目标(如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指标、项目落地数)、薪酬结构(基础工资+绩效奖励)及退出条款。‌

建立机制。建立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分层考核体系,动态监督,建立“负面清单”。建立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风险防控,重大失误追责,明确能力提升与退出机制,如正常离职、强制解聘等程序。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组织所在辖区内有申报意愿的村集体填写重庆市梁平区    镇(街道、乡)    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试点申报表(见附件),电子件经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渝快政罗义婷上报时间截至202559日。

联系人:罗义婷,联系电话15823356364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    镇(街道、乡)    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试点申报表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425日         


附件

重庆市梁平区    镇(街道、乡)    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试点申报表

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梁平区XXXX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250015MFXXXXXXXX

地址

重庆市梁平区XXXXX

村集体管理人员

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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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基本情况

包括地理位置、人口、主要收入来源、产业发展(村内主要产业类型及面积)、村集体主要资源、资产、资金情况、获得奖励等情况。

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与管理情况

村集体研究申报试点情况、现有项目运行情况、成立市场经营主体情况、近3年经营性收入收益情况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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