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
选用试点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我区承接了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选用试点任务,为推进该项工作,现就试点村(社区)申报工作函告如下。
一、试点任务
拟在全区选择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含村集体控股的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村集体)作为“职业经理人”试点村,立足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与经营管理人员情况,聘请经营管理人才作为“职业经理人”,其工资待遇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的方式。试点期间,由区农业农村委每年补助“职业经理人”基本工资(工资水平不超过当地城镇职工收入水平),村集体根据乡村“职业经理人”带动本集体创造收益情况合理激励。
二、创建条件
创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选用机制示范村,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在农村改革工作和农业农村发展等工作成效明显的村,可以优先推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选用机制示范村创建。
(一)财务管理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及时开展集体经济账务核算,能准确核算经营收入和收益情况,有收益支付职业经理人奖励。
(二)产业基础较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较为完善的产业基础,如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
(三)有聘请职业经理人需要。村集体管理团队对管理经营有需求,现实情况无法解决,集体经济理事会商议无意见。
(四)创建积极性高。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广泛支持、踊跃参与示范创建。
三、工作步骤
(一)试点申报。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报,农业农村委综合评估,确定试点村(社区)。
(二)公开招聘。由区农业农村委与试点村(社区)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通过笔试、面试对招聘对象排序,并联合试点村及所在乡镇(街道)进行背景调查,核实信用记录、违法违纪情况,确定5名“职业经理人”。
(三)签订合同。规范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职业经理人”的任期、权责范围(赋予其经营管理决策权利)、绩效目标(如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指标、项目落地数)、薪酬结构(基础工资+绩效奖励)及退出条款。
(四)建立机制。建立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分层考核体系,动态监督,建立“负面清单”。建立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风险防控,重大失误追责,明确能力提升与退出机制,如正常离职、强制解聘等程序。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组织所在辖区内有申报意愿的村集体填写重庆市梁平区 镇(街道、乡) 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试点申报表(见附件),电子件经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传渝快政罗义婷,上报时间截至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罗义婷,联系电话:15823356364)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 镇(街道、乡) 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试点申报表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重庆市梁平区 镇(街道、乡) 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试点申报表
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
梁平区XX镇XX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N250015MFXXXXXXXX | ||||||
地址 |
重庆市梁平区XX镇XX村X组 | ||||||||
村集体管理人员 |
理事长 |
年龄 |
文化 程度 |
手机 |
|||||
成员 |
年龄 |
文化 程度 |
手机 |
||||||
年龄 |
文化 程度 |
手机 |
|||||||
年龄 |
文化 程度 |
手机 |
|||||||
年龄 |
文化 程度 |
手机 |
|||||||
村集体基本情况 |
包括地理位置、人口、主要收入来源、产业发展(村内主要产业类型及面积)、村集体主要资源、资产、资金情况、获得奖励等情况。 | ||||||||
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与管理情况 |
村集体研究申报试点情况、现有项目运行情况、成立市场经营主体情况、近3年经营性收入收益情况。 | ||||||||
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