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 年市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5〕124号)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粮油生产保障等市级农业农村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项目申报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组织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安排专业人员对业主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的项目,经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财政局评议,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主体在同一年度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项目补助。
(二)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00%,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项目实施方案》中的《项目申报意见表》(附表二)必须经项目建设地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审签同意并盖公章。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二)《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的资质等相关佐证材料(营业执照等,详见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要求)。
五、项目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不装订)1份,报送区农业农村委(C栋104),联系人:朱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18315007960,18716504014;邮箱:454360019@qq.com,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3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项目汇总表(格式)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玉米机械化生产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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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申报单位 |
投资 |
申请补 |
建设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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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
具体到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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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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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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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说明: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
附件2
行(产)业分类:农机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2026年 3月 日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精确到村组)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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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申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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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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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所在乡镇(街道)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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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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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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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附件
玉米机械化生产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在梁平区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从事玉米等农业种植的农业经营组织。
(二)申报条件:1.试验示范及带动玉米种植面积200亩以上。2.申报主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从事玉米机械化生产技术集成示范的基础条件。3.申报主体无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不拖欠土地流转费、农民工工资、农资款等其他费用。
二、建设内容及资金要求
全区拟申报补助项目1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
(一)建设内容
开展玉米“品字型”机械化播种收获技术试验示范,建设生产试验示范基地,试验示范辐射带动面积200亩以上,引进推广玉米生产先进适用的技术与装备,试验示范基地玉米产量提高5%。
(二)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一是玉米机械化生产技术集成示范过程中耕整地、施肥播种、田间管理、机械收获环节的生产物资及作业补助不超过200元/亩,补助金额不超过4万元。
二是购置先进适用作业机械,按不超过购买单价的60%进行补助(国补和市级财政累计补助资金不超过机具市场售价的60%),补助金额不超过4万元。
三是开展玉米机收减损监测技术培训交流、现场观摩会测产审验,技术示范宣传推广展示等,补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合计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资料
申报主体填写项目申请表(附件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提供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二)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3月6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23532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