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梁平区2026年耕地安全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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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化服务组织

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切实管控好耕地土壤环境风险,提高农产品品质。现将梁平区2026耕地安全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范围、申报条件、补助标准事项公示如下。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结合实际,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6525逾期不予受理。纸质资料报送至和美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农委C204室)

联系人及电话和美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曾庆莲,电话:18223672761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2026耕地安全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514


附件

重庆市梁平区2026耕地安全利用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在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推动下,向普通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广耕地安全利用技术,通过叶面喷施可溶性硅等有益元素,提农作物品质。

二、补助规模

2026计划开展耕地安全利用叶面喷施社会化服务面积8496亩。

三、补助条件

)补助对象。梁平区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内农作物叶面喷施提供社会化服务,并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合作社、公司、协会、家庭农场、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组织予以补助

服务组织必须具备条件

1.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无人机设备及相应作业能力;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服务质量价格得到服务对象认可;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经区农业农村委登记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申报(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下列形式不纳入补助范围

1.项目申报后,由服务对象自行完成服务环节,与服务组织共同分享补助资金的行为。

2.纳入社会化服务黑名单的服务组织。

补助资金使用方向标准

按照10/亩的标准,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的水稻和玉米叶面喷施作业给予补助

服务组织须在区农业农村委指定的乡镇(街道)安全利用区域按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6月中下旬)对农作物进行叶面肥喷施服务,且服务期间须有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到场监督指导。

五、有关要求

)补助资金与服务作业量挂钩各乡镇(街道)应择优推荐上报一家服务组织在本辖区开展服务,每个乡镇(街道)限推荐一家。服务组织区和美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服务所在乡镇(街道)签订三方社会化服务合同,明确方权利、义务,以及服务项目、技术路线、财政补助标准等内容。服务过程中,由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全程监督;服务完成后,由服务地点所在乡镇(街道)组织验收区和美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完成的服务作业量,向服务组织支付补助资金

(二)资料准备。申报项目的服务组织应填写《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人机设备证明材料。项目验收后办理报账时,还需提供乡镇(街道)验收表、无人机飞防轨迹图、劳务发票等凭证。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          

服务组织

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是否同意调配服务地点


申报服务环节

服务地点

服务规模(亩)

服务对象名称

















服务组织经营情况简介


乡镇(街道)意见


备注

服务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具有无人机设备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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