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6〕20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就我区2026年畜牧业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组织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场户、饲草种植收储等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业主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二、项目补助方式
本次申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统一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同一经营主体不得对同一项目进行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不得在同一地点注册多个经营主体进行同一项目申报。
(二)自筹资金比例要求: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规模;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蜜蜂保种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0%。
(三)《项目实施方案》(附件7)中的《项目申报意见表》(表二),必须经项目建设地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审签同意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8月3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详见附件1-7。
附件:1.梁平区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梁平区2026年未来猪场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3.梁平区2026年畜禽养殖户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4.梁平区2026年华中中蜂保种项目申报指南
5.梁平区2025年牛羊高质量发展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6.项目汇总表
7.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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