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减少露天焚烧,探索推广农作物秸秆离田加工利用模式,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现将《梁平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加强宣传,鼓励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有实力的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或个体工商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梁平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秸秆露天焚烧为目标,通过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在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的基础上,探索农作物秸秆离田资源化利用模式,发展培育壮大秸秆收储运市场主体,促进秸秆收储运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申报条件
(一)补助对象及要求
1、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秸秆加工利用等有关项目。
2、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补助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择优选择不超过5家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或其他经认定的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离田利用项目体系建设。
(三)补助方式
按照“梯度补贴、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四)补助环节
1.能源化利用。实施主体收储本地农作物秸秆,并运送至重庆市海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复平发电厂)、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进行能源化利用。
2.其他经认定的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离田利用。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实施主体收集、储存、运输农作物秸秆而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电费、秸秆机械运行维护费等,旨在打通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的收集、储存、运输环节,直接降低实施主体的秸秆收集、打捆、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成本,并保持合理利润,以市场化方式探索推广农作物秸秆离田加工利用模式,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五)补助标准
对年收储运本地农作物秸秆量达100吨(含)以上,且实现能源化或其他离田利用的实施主体给予补助。补助金额采用超额累进方式计算,补助总额等于各档次收运量乘以对应档补助标准之和,收运量以实际称量台账为准。具体补助方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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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 |
收运量区间(吨) |
补助标准(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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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
100~1000(含)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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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
1000~1500(含)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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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
1500以上 |
400 |
(六)进度安排
2026年7-8月,制定秸秆收储运补助项目申报方案,并在梁平区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委专属网页上公示,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2026年8-11月,各任务镇(街)和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实施。各镇(街)应对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实施提供必要协助。
2026年9-12月,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单位对秸秆收储运实施主体的秸秆收储运数量进行核验。
2026年9月-2027年2月,区农业农村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区财政局申请拨款,并及时支付至镇(街)和项目实施主体。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采取业主自行申报,镇街推荐,区级评审,择优选择实施主体。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主体达到补助标准后,经区级验收审核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
(二)申报对象提供资料:
1.提供《梁平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2.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等信息(盖鲜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愿申报,在2026年8月10日18:00前,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经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委A栋306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迎宾路134号,联系人:陈雯,联系电话:13220254855,邮箱:117847445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梁平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2.梁平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拨款申请单
3.梁平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计量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