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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389J/2020-000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屏锦镇政府内设党政办、党建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事办、平安办、规建管办、财政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办、竹产业办10个办公室,下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5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下属单位详细情况如下:1、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2、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劳动用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等业务工作。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管理、环保等工作和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的具体事务。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情的报告,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监督管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5、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撤销1个事业单位:财政所,其职能并入财政办;撤销1个办公室:食药办,其职能并入应急办;更名一个办公室:综治办更名为平安办;新增2个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增5个办公室:党建办、财政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办、竹产业办。

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原财政所账套各项期末余额,并入屏锦镇行政单位账套相应科目2020年期初余额;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新建账套进行独立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770.30万元,支出总计3,770.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48万元、下降12.05%,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减少56.93万元,项目建设收支减少459.55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77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48万元,下降12.0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51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0.3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77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48万元,下降12.05%,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减少56.93万元,项目建设收支减少45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70万元,占50.78%;项目支出1,855.60万元,占49.22%

4.结转结余情况。

2019年度年末收支相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70.3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16.48万元,下降12.05%。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减少56.93万元,项目建设收支减少459.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8.48万元,下降11.2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478.48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3.35万元,增长30.61%。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9.9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支出预算不足、年中人员经费调标、项目建设预算增加;二是城乡社区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财政拨2018年度城市建设配套费272.3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8.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8.48万元,下降11.27%。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支出减少56.93万元,项目建设支出减少421.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3.35万元,增长30.61%。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9.9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支出预算不足、年中人员经费调标、项目建设预算增加;二是城乡社区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45万元,主要用于场镇改造支出及棚改补偿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相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9.29万元,占33.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9.98万元,增长63.69%,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支出预算不足、年中人员经费调标、项目建设预算增加。

2)国防支出4.00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国防支出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28.88万元,占0.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公共安全支出预算。

4)教育支出2.01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预算数持平。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89万元,占1.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6万元,增长6.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调标。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89.13万元,占28.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6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费、优抚对象人员增加及标准提高。

7)卫生健康支出117.90万元,占3.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4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变化,人员医疗保险实际缴费比预算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385.71万元,占10.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45万元,增长243.59%,主要原因财政拨付2018年城市建设配套费272.30万元,主要用于场镇改造支出及棚改补偿支出。

9)农林水支出711.81万元,占18.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46万元,增长6.82%,主要原因是贫困户危房改造及入户便道工程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65.79万元,占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预算持平。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40万元,占0.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40万元,增长0.00%,与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4.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万元,增长0.20%,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略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1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05万元,下降15.90%,主要原因是印刷费、电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交通费等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0万元,下降96.2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安排调减。本年支出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0万元,下降96.2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安排调减。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1万元,下降39.2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32万元,下降72.8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万元,增长137.6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0万元,下降55.4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5万元,下降83.5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2万元,下降88.6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3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9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48万元,下降23.32%,主要原因是印刷费、电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交通费等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十八届六次人代会及十五次党代会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9.17%,主要原因是参加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公需科目培训、工勤转岗培训费用比上年略有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屏锦镇渝江路街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外资金191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屏锦镇渝江路街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10万元,执行数为19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1.渝江路七桥大道修复及油化工程,投入资金240万元完成了对道路长1.9公里,宽8米的道路修复及油化;2.渝江路街区公厕改造升级项目,投入210万元完成了5座卫生公厕的建设,并种植绿化;3.渝江路新桥到加油站段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投入560万元完成了人行道长度2.2公里铺设2.2公里污水、雨水、通讯管网和人行道面砖更换7000平方米,树池350个,路灯安装60盏;4.锦水广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投入210万元完成了锦水广场地面铺张修复、安装休闲座椅、健身器材、灯饰工程及绿化等;5.渝江路后街综合停车场建设工程,投入110万元完成了场地的平整、硬化处理及车位设置;6.渝江路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投入资金580万元。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特色小城镇建设绩效评价

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7446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及第一批资金计划的通知》(渝建〔2019333号)文件要求,我镇认真开展2019年梁平区屏锦镇特色小城镇绩效评价工作。现就2019年我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进行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梁平区特色小城镇屏锦镇位于重庆市梁平区西南部,幅员面积102.11平方公里,场镇建成区3.27平方公里,场镇距梁平城区23公里。梁平区屏锦镇2019年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名称:屏锦镇渝江路街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总投资约1910万元。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申报情况

为做好我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梁平区委、区政府积极开展工作部署,协调推进多部门联动和资源整合,成立了推进梁平区屏锦镇特色小城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由区发改委、区城乡建委主任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区旅游局、屏锦镇人民政府等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梁平区屏锦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联系高水平规划设计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时向市城乡建委报送申报项目资料,申报的2019年梁平区特色小城建设项目经专家评审并高质量通过项目评审。

(二)项目储备情况

在我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工程中,我镇建立了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储备库,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储备库的管理工作,实现了我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库的定时动态更新,完成率100%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梁平区屏锦镇特色小城镇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共7项,分别为:1.渝江路七桥大道修复及油化工程,投入资金240万元完成了对道路长1.9公里,宽8米的道路修复及油化;2.渝江路街区公厕改造升级项目,投入210万元完成了5座卫生公厕的建设,并种植绿化;3.渝江路新桥到加油站段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投入560万元完成了人行道长度2.2公里铺设2.2公里污水、雨水、通讯管网和人行道面砖更换7000平方米,树池350个,路灯安装60盏;4.锦水广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投入210万元完成了锦水广场地面铺张修复、安装休闲座椅、健身器材、灯饰工程及绿化等;5.渝江路后街综合停车场建设工程,投入110万元完成了场地的平整、硬化处理及车位设置;6.渝江路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投入资金580万元。2019年底全面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完成率100%,特色小城镇建设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

(四)项目效益情况

梁平区屏锦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主要针对屏锦镇新桥社区明月路街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内容涉及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弱电管网铺设、人行道面砖更换、停车场建设、公厕建设、街道景观、健身场所建设、湿地公园建设等,项目实施后,进一步提高了场镇污水处理的收集率,改善了场镇道路排水功能,人行道面砖的更换等,进一步改变了以前的烂、乱、脏的场镇形象。整治后的渝路街区环境进一步优化,实实在在的改善了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对屏锦镇渝江路街区及周边居民进行工程项目满意度抽查10户,居民抽查对项目建设满意率100% 

(五)资金管理情况

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对我区特色小城镇建设高度关注和支持,及时向我区拨付特色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600万元。资金到位后,我区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及时拨付到了屏锦镇用于特色小城镇建设,做到了资金下达不拖延、不挪用、不截留、及时,使用合理、安全、规范、执行率达100%

三、自我评价

2019年梁平区屏锦镇特色小城镇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屏锦镇场镇环境面貌大大改观,达到了环境整治的目的和效果,场镇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也得到了较大改善,提升了场镇的便捷性和舒适度。经自查,自我综合评价分为85分。

但我镇场镇幅员面积大,需要整治环境的范围面广,目前基础设施已逐步得到完善和加强,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得到提高,但距离 “空间美、街区美、生活美、风景美、生态美的特色小城镇目标,还需要进一步推进两加强、三完善环境整治工作,并大力发展产业,以产业为基础,落实乡村振兴,进一步改善场镇居民生产生活品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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