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739838389J/2022-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31 | [ 发布日期 ] | 2022-01-01 |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2020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屏锦镇政府内设党政办、党建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事办、平安办、规建管办、财政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办、竹产业办10个办公室,下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下属单位详细情况如下:1、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2、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劳动用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等业务工作。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管理、环保等工作和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的具体事务。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情的报告,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监督管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5、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7,490.06万元,支出总计7,490.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9.76万元、增长98.7%,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减少78万元,项目建设收支增加3797.76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7,31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9.16万元,增长94.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354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19.4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70.6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7,30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6.39万元,增长93.8%,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减少94.64万元,项目建设收支增加363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0.06万元,占24.9%;项目支出5,486.63万元,占75.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37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度年末收支相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90.0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19.76万元,增长98.7%。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减少78万元,项目建设收支增加3797.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2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4.52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1654.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2.25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3.4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支出预算不足、年中人员经费调标、项目建设预算增加;二是节能环保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3.8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二、三级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专项拨款1010.0万元。三是农林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9.6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有基本预算,无项目支出数。四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7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0.6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1.74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支出减少94.64万元,项目建设支出增加1636.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9.47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2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支出预算不足、年中人员经费调标、项目建设预算增加;二是节能环保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4.49万元,主要用于二、三级污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是农林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有基本预算,无项目支出数。四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7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8.11万元,占2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26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支出预算不足、年中人员经费调标、项目建设预算增加。
(2)国防支出11.8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国防支出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71.41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4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公共安全支出预算。
(4)教育支出2.28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预算数持平。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21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调标。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6.67万元,占1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01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一是抚恤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8.90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等年初有预算,而年内因政策调整,支付渠道发生变化,不再通过镇财政支付上述款。二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只对工伤保险等基本支出作了预算,没有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作预算。
(7)卫生健康支出81.08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87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39.54万元,而年内因政策调整,支付渠道发生变化,不再通过镇财政支付上述款。
(8)节能环保支出1,104.49万元,占2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4.49万元,增长5422.5%,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屏锦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廖家祠堂污水处理站工程费用共1020.10万元。
(9)农林水支出1,564.39万元,占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4.79万元,增长111.5%,主要原因是年初只对农服中心及村委会的基本运行费做了预算,增加的项目费用主要用于建卡贫困户改造厕所、厨房、房屋修缮等各项支出、建卡贫困户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项目支出、各村社及盐井口水库天保林管护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等。
(10)交通运输支出10.2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年内增加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公路的养护。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7.75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7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年内增加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0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年内增加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19年商贸企业、个体升限奖扶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82.81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3万元,增长18.84%,主要原因是年初只对人员的公积金做了预算,增加的费用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及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3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年内增加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屏锦镇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补助支出、中央和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支出、2020因洪灾倒塌恢复重建中央补助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21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各类生活补贴比上年大幅下降,下降了160.08万元,人员工资比上年上涨35.2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抚恤金、生活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2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7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劳务费、维修(护)费比上年上多支出56.08万元,差旅费、工会经费比上年少支出48.28。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0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89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4.65万元,增长12631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本年支出1,99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4.65万元,增长132976.7%,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性基金支出安排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8万元,下降69.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7万元,下降19.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3万元,下降59.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7万元,下降24.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6万元,下降82.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20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8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5万元,增长2.8%,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2.8%,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7.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7.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工程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3490.4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56.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项目和委托评价项目资金执行率分别为96.27%、100%,所有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自评项目涉及社会事务类、社会保障类、基础设施类、生态环保类、产业发展类、脱贫攻坚类共计6项,各个项目年度总体目标明确、数据清楚,通过不同绩效指标设置的评价,2020年高质量完成了各项目的预算执行,达到了预期目标,实现了很好的效益,有力地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委托项目为疫情防控补助,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制定,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并加强监管落实补助,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产生了良好的效益;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自评项目资金执行率未达到100%,原因在于到年底相关工作财务票据未完善,财政支付平台关帐,不能完成相应的支付工作,防疫补助项目资料归档的完整性和及时性还不够。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 |
财务 科室 |
财政办公室 |
自评总分(分) |
99.7 | |||||||||||
部门 联系人 |
彭帅 |
联系电话 |
(023)53515173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3682.8 |
3625.73 |
3490.49 |
96.27 |
10 |
9.6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图书馆免费接待群众2万人次,对120公里农村公路进行养护,为400名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落实50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管到位,万年水利产业园二期建设6栋玻璃温室大棚和5栋薄膜温室大棚,总面积13120平方米,天生村6口老旧山坪塘完成修复,达到储水量15000立方米,铺设污水二级管网6.5公里、三级管网2.5公里、雨水管网5.2公里、通讯管网5.2公里,明月村国土绿化森林抚育2000亩,支持辖区内19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产业发展,帮助456户建卡贫困户脱贫。 |
图书馆免费接待群众2.1万人次,对118公里农村公路进行养护,为387名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落实55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管到位,万年水利产业园二期建设6栋玻璃温室大棚和5栋薄膜温室大棚,总面积13120平方米,天生村6口老旧山坪塘完成修复,达到储水量15000立方米,铺设污水二级管网6.5公里、三级管网2.5公里、雨水管网5.2公里、通讯管网5.2公里,明月村国土绿化森林抚育2000亩,支持辖区内19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产业发展,帮助453户建卡贫困户脱贫。 |
图书馆免费接待群众2.1万人次,对118公里农村公路进行养护,为387名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落实55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管到位,万年水利产业园二期建设6栋玻璃温室大棚和5栋薄膜温室大棚,总面积13120平方米,天生村6口老旧山坪塘完成修复,达到储水量15000立方米,铺设污水二级管网6.5公里、三级管网2.5公里、雨水管网5.2公里、通讯管网5.2公里,明月村国土绿化森林抚育2000亩,支持辖区内19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产业发展,帮助453户建卡贫困户脱贫。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图书馆免费开放 |
人次 |
效益指标 |
20000 |
21000 |
21000 |
100% |
10 |
10 |
否 | |||||||
绩效指标 |
农村公路养护 |
㏎ |
产出指标 |
120 |
118 |
118 |
100% |
10 |
10 |
是 | ||||||
老党员困难生活补贴 |
人 |
效益指标 |
400 |
387 |
387 |
100% |
10 |
10 |
否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管 |
户 |
效益指标 |
50 |
55 |
55 |
100% |
10 |
10 |
是 | |||||||
产业大棚建设 |
㎡ |
产出指标 |
13120 |
13120 |
13120 |
100% |
10 |
10 |
是 | |||||||
山坪塘修复 |
立方米 |
产出指标 |
15000 |
15000 |
15000 |
100% |
10 |
10 |
否 | |||||||
雨污及通讯等管网 |
公里 |
产出指标 |
19.4 |
19.4 |
19.4 |
100% |
10 |
10 |
是 | |||||||
国土绿化森林抚育 |
亩 |
产出指标 |
2000 |
2000 |
2000 |
100% |
10 |
10 |
否 | |||||||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
家 |
产出指标 |
19 |
19 |
19 |
100% |
10 |
10 |
否 | |||||||
建卡贫困户扶贫帮扶 |
户 |
效益指标 |
456 |
453 |
453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因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涉及资金项目内容太多,不便每一个项目逐一设置绩效指标体现,仅选取了部分重要项目罗列。 |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脱贫攻坚 |
项目 编码 |
202006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 |
财务 科室 |
财政办公室 |
项目 联系人 |
陈施秀 |
联系电话 |
(023)5351755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11.44 |
111.44 |
111.44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困难的贫困户342户;解决有个性化困难的贫困户115户;对因灾产生个性化困难的贫困户26户进行补助;帮助全部建卡贫困户实现100%基本医疗参保;对疫情防控期间153户生活困难的建卡贫困户开展生活帮扶;为19户建卡贫困户提供公益性岗位就业;解决80个建卡贫困户就业问题。 |
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困难的贫困户342户;解决有个性化困难的贫困户115户;对因灾产生个性化困难的贫困户26户进行补助;帮助全部建卡贫困户实现100%基本医疗参保;对疫情防控期间153户生活困难的建卡贫困户开展生活帮扶;为19户建卡贫困户提供公益性岗位就业;解决80个建卡贫困户就业问题。 |
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困难的贫困户342户;解决有个性化困难的贫困户115户;对因灾产生个性化困难的贫困户26户进行补助;帮助全部建卡贫困户实现100%基本医疗参保;对疫情防控期间153户生活困难的建卡贫困户开展生活帮扶;为19户建卡贫困户提供公益性岗位就业;解决80个建卡贫困户就业问题。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产业发展支持贫困户 |
户 |
产出指标 |
342 |
342 |
342 |
100% |
15 |
15 |
是 | ||||||
个性困难问题解决 |
户 |
产出指标 |
115 |
115 |
115 |
100% |
15 |
15 |
是 | ||||||
因灾帮扶 |
户 |
产出指标 |
26 |
26 |
26 |
100% |
15 |
15 |
否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
﹪ |
效益指标 |
100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否 | ||||||
疫情生活困难帮扶 |
户 |
产出指标 |
153 |
153 |
153 |
100% |
15 |
15 |
是 | ||||||
就业帮扶 |
个 |
产出指标 |
99 |
99 |
99 |
100% |
15 |
15 |
是 | ||||||
说明 |
按照资金内容设置相应的绩效指标。 |
2.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项目类别较多,结合本单位实际,选择脱贫攻坚类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公开,现以附件形式附后。
附件:脱贫攻坚类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
脱贫攻坚类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屏锦镇2020年脱贫攻坚类项目。
(二)年度资金预算:区级财政安排资金111.44万元,其中: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万元,解决贫困户个性化困难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资助资金10.64万元,疫情防控期间建卡贫困户个性化困难帮扶区级财政扶贫资金8.1万元,疫情防控期间建卡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扶贫资金5.7万元,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12万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屏锦镇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
(四)资金用途:解决建卡贫困户产业发展、个性化困难、就业、医疗、困难生活补助等事项。
二、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目标: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困难的贫困户342户,资金用于种养殖业,依靠产业带动增收;解决有个性化困难的贫困户115户,资金用于跑风漏雨维修、改厕等,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对因灾产生个性化困难的贫困户26户进行补助;帮助全部建卡贫困户实现100%基本医疗参保;对疫情防控期间153户生活困难的建卡贫困户开展生活帮扶;为19户建卡贫困户提供公益性岗位就业;解决80个建卡贫困户就业问题。
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到位111.44万元:①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万元;②解决贫困户个性化困难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③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资助资金10.64万元;⑤疫情防控期间建卡贫困户个性化困难帮扶区级财政扶贫资金8.1万元;⑥疫情防控期间建卡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扶贫资金5.7万元;⑦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12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实际总支出为111.44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困难的贫困户342户;解决有个性化困难的贫困户115户;对因灾产生个性化困难的贫困户26户进行补助;帮助全部建卡贫困户实现100%基本医疗参保;对疫情防控期间153户生活困难的建卡贫困户开展生活帮扶;为19户建卡贫困户提供公益性岗位就业;解决80个建卡贫困户就业问题。
(2)质量指标
有效保障了建卡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同时大力开展产业、就业扶贫,增强了其发展动力,提高了家庭收入,实实在在的脱贫了。
(3)时效指标
2020年全年完成脱贫攻坚类各项工作任务。
(4)成本指标
全年使用财政预算资金111.44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和社会效益
完成了上级交办的脱贫工作任务,让建卡贫困户与全国人民一道跨进小康生活门槛。
(2)可持续影响
全年及以后年度保持。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建卡贫困户的满意度大幅度上升。
三、评价结论
该项目管理有效,社会效益明显,为推动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51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