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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389J/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1-07 [ 发布日期 ] 2023-11-07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2022年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屏锦镇政府内设党政办、党建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事办、平安办、规建管环办、财政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办、竹产业办10个办公室,下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下属单位详细情况如下:1、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2、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就业再就业、劳动用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等业务工作。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规划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管理、环保等工作和乡镇村镇建设管理的具体事务。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情的报告,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监督管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5、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7,173.35万元,支出总计7,173.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95.29万元,减少23.4%。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减少16.29万元,项目建设收支减少2179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173.3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011.92万元,减少2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201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3.35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173.3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195.29万元,减少2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减少16.29万元,项目建设收支减少2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7.42万元,占29.8%;项目支出5,035.93万元,占70.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末收支相等,无结余,而2021年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73.3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减少2195.29万元,减少23.4%。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收支减少16.29万元,项目建设收支减少21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7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8.98万元,减少13.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1048.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5.49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各项目收入年初不纳入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2.36万元,减少15.6%。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基本运转的支出减少16.29万元,项目建设支出减少1216.07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5.49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各项目支出年初未纳入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收支相等,无结余,而2021年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4.21万元,占2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90万元,增长16.4%,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支出预算不足、年中人员经费调标、项目建设预算增加。

2)国防支出5.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101.40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1.6%,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4)科学技术支出5.5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82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8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公用经费增加。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27.97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0.13万元,增长107.1%,主要原因是年初就业补助、社会福利、特困人救助供养等部分项目未纳入预算。

7)卫生健康支出84.51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8)节能环保支出456.14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0万元,增长0.1%,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9)城乡社区支出50.00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2,022.55万元,占3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4.31万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有基本预算,无项目支出预算。

11)交通运输支出662.73万元,占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2.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72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4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14)住房保障支出84.15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0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年初只对单位住房公积金进行了预算,年中追加项目支出10.10万元。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50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16)其他支出97.84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该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41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0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4.6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抚恤金、生活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5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7万元,减少30.6%,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比上年减少46.32万元,其他交通费比上年减少21.7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比上年减少45.0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9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2.93万元,减少65.83%。本年支出49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2.93万元,减少65.83%。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是年初只对公务用车作了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减少1.7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万元,增加68.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减少1.4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小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对接待费做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小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2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万元,减少14.4%,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减少13.3%,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8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7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工会经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6.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8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评81项,涉及资金6791.0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15500022P000089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

管部门

716-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

口处室

010-乡财科

部门联系人

周可

联系电话:

17823095564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5,495,891.97

86,918,350.06

86,878,350.06

其中:财政拨款

35,495,891.97

86,918,350.06

86,878,350.06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疫情防控、产业发展、城市管理、民计民生、平安稳定、党的建设六大方面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政策,确保人民健康安全,经济稳定发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财政管理;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建文建卫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四是全面提供民生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做好三峡移民后续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文旅发展;五是强化安全监管、综治维稳;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系统思维、改革创新、开明开放,在全区发展格局中贡献了屏锦力量。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干旱之际累计出动送水车辆60余次,送水300余吨,服务群众4000余人。
2.坚持产业发展,出台政策举措11条,6家规上工业累计产值4.71亿元;限上商贸企业销售额2.53亿元;限上个体销售额3.39亿元。
3.2022年度10件重点民生实事已基本完成,农业补贴发放750多万元,民政相关补贴1400多万元,群众幸福感指数居全区前列。
4.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二三级污水管网已完成14公里建设,新(改)建休闲健身广场6个,卫生公厕13座。
5.落实444户脱贫户、30户监测户的走访工作,为115名脱贫户提供公益性岗位。
6.全年硬化农村公路13.72公里,实施农村卫生厕所改造105户,全镇普及率达到85%。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

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

局建议

举办文化体育群众活动次数

2

3

0

100

10

10

根据实际情况全年举行文体活动3次。

主题党日活动次数

12

12

0

100

5

5

招商引资任务完成率

%

70

80

0

100

10

10

各类民政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及时率

%

98

100

0

100

10

10

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宣传知晓率

%

80

81

0

100

10

10

法制宣传知晓率

%

70

80

0

100

10

10

垃圾分类知晓率

%

70

80

0

100

10

10

服务辖区企业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人居环境居民满意度

%

90

90

0

100

15

15

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农村综合改革

转移支付

项目编码

50015522T000002066862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

管部门

716-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

口处室

010-乡财科

部门联

系人

周可

联系电话

17823095564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年度总金额

6,750,000.00

6,750,000.00

6,75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6,750,000.00

6,750,000.00

6,750,000.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完成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验收合格率达标。
目标2:方便群众出行,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
目标3:保护生态环境。

全年共拨付四方村、天生村、桂湾村、楠木村、屏锦社区、明月村六个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保护生态环境,方便群众出行。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截至年底,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

%

100

100

0

100

40

40

施工污染次数

0

0

0

100

20

20

群众满意度

%

90

95

0

100

10

10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万元

675

675

0

100

20

2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51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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