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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389J/2023-000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下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屏锦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07 [ 发布日期 ] 2023-12-07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

一、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自治组织建设等职责。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七)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职责。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

(九)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负责依法授权或委托由乡镇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职责。

(十)竹林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竹林产业的发展及服务等职责。

二、事业单位机构主要职责

(一)农业服务中心

 1.职责任务

(1)宗旨。推广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灾害防治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的具体事务。

(3)具体职责任务。开展农业技术和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承担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退耕还林管理;负责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开展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兽药、饲料的日常管理;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控,协助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承担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信息服务和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二)文化服务中心

 1.职责任务

(1)宗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2)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时政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科普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对辖区内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体育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电影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管理本辖区内文化市场。

(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1.职责任务

(1)宗旨。为群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提供服务。

(2)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岗位开发、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工伤人员等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咨询、调解和维权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1.职责任务

(1)宗旨。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

(2)主要职责任务。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等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政策咨询、学习交流等工作;负责立功报喜、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帮扶援助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职责任务

(1)宗旨。提供综合执法保障,维护基层相关领域正常秩序。

(2)主要职责任务。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3)具体职责任务。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辖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依照农林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农业、农机、畜牧、林政、水保水政管理方面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规划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的生态环境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卫生计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卫生计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文化旅游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文化旅游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依照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劳动及社会保障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担部门委托的其他行政处罚职责;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以上纳入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执法事项通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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