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753097943F/2026-00008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蟠龙镇政府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13 | 发布日期 | 2026-02-13 |
| 索引号 | 11500228753097943F/2026-0000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蟠龙镇政府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13 |
| 发布日期 | 2026-02-13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农村经营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2.负责村(居)民委会建设和管理,指导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居民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负责民兵、兵役、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文化、科普、体育、教育、旅游等工作。
3.抓好文化建设,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文明单位、文明户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做好树立文明新风建设工作。
4.负责全镇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做好辖区内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
6.做好辖区内民兵训练、公民服兵役工作,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慰问帮扶等工作。
7.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信访、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
8.负责本辖区的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0.负责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道路交通建设、违法建筑整治,抓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
11.做好辖区内的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居民迁移等工作。承担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的具体事务。
12.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工作;
13.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5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下设二级预算单位6个,分别是: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00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0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0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315.8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15.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59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006.5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13万元,国防支出4.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6.86万元,农林水支出563.8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6万元,其他支出0.59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315.8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09.7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6.02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5.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5.99万元,比2025年增加31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209.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53.07万元,公用经费增加56.72万元;项目支出790.3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经费,村社区干部及组织经费,党龄40年以上老党员生活补贴,治安巡逻员及综治网格工作经费,交通劝导员补助,禁毒社工补助,乡镇财力补助,非税收入征管成本,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民兵工作经费,公共支出,群众文化,就业补助,节能环保,农林水支出等重点工作,比2025年增加105.4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74.8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86.6万元。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5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比2025年增加0.59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未付的儿童主任考核激励机制试点资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7.50万元,比2025年增加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人员出国;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比2025年增加2.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车辆数量增加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7.73万元,比2025年增加56.72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会经费增加43.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1.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0.9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业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无使用委托业务费的预算支出。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向京浩 联系方式:023-536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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