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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53097943F/2023-00024 [ 发文字号 ] 蟠龙府发〔2023〕16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蟠龙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5-18 [ 发布日期 ] 2023-05-26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蟠龙镇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蟠龙府发〔202316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蟠龙镇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蟠龙镇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35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蟠龙镇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为了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我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全镇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受灾群众工作、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素造成我镇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我镇救灾工作。

组    长:李定川

副组长:刘兴炜

成    员:严伟锋、邓红丹、冉启庆、徐剑、刘福荣、尹荣建、龙顺成、蒋昊荣、唐硕、李云晏

主要职责: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个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镇干部、职工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以后,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组织各个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1.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

2.警戒保卫组: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3.医疗救护组:负责对受伤害人员实施就地抢救。

4、后勤保障组:负责供应各类医疗急救和生活物资。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全镇群众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全镇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镇《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我镇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各办所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群众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做好受灾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责任制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区应急管理局有关部门,确保信息通畅。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镇实际,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受灾群众的安全。

1.发出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援和疏导。

3.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内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受灾群众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救援小组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受灾者撤离。

5.在接到各村(社区)灾情报告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6.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镇派出所公安、各办所中心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7.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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