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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53097943F/2021-00100 [ 发文字号 ] 蟠龙府发〔2021〕10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蟠龙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蟠龙镇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

蟠龙府发〔202110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蟠龙镇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扎实开展好2021年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蟠龙镇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1430

(此件公开发布)


蟠龙镇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重庆市梁平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梁平分类办〔20207号),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逐步形成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推动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有力开展。

二、工作目标

2021年,辖区内青垭社区、扈槽村、义和村、老林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以“三有”(有分类设施、有常态化宣传发动、有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全域覆盖。

1.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车站、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商铺等场所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监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镇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要监督指导各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全域覆盖。

3.开展蟠龙镇老林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坚持推动源头减量。

4.按照《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公共机构、餐饮业、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开展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限塑令”专项整治,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5.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将推进“光盘行动”纳入绿色饭店、星级农家乐等评审标准并持续开展宣传。

(三)加快推进分类系统建设。

6.持续深入开展“敲门行动”,有序推进定点投放,落实桶边督导、监管执法等常态性工作,引导村(居)民滤出水分后投放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鼓励出售可回收物,不断提高村(居)民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7.因地制宜选定合适的环卫接驳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功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做到专车专用。合理布局居住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厢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新增定点投放设施1个。

8.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在组织村(社区)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村(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鼓励和引导专业分类作业队伍向社区、村组延伸。

9.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垃圾分类体系的融合。积极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新建“两网”融合服务点2个。

10.加快完善有害垃圾处置体系。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转移出集中贮存场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相关运输管理规定,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

11.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在推行城乡一体处置其他垃圾基础上,鼓励农村家庭厨余垃圾采用就地堆肥、沤肥等方式处理;加快建设大件垃圾回收拆解设施。

(四)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12.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村(居)民委员会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13.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

14.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形成稳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专业志愿者队伍,积极发挥工会、工商联、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组织垃圾分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窗口单位、公共文化单位、酒店、商业街区等创建一批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示范岗。

15.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抓好“桶边指导”,提高分类效果。

(五)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16.加大宣传,主动宣传、正面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广“重庆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扩大知晓范围,提升宣传服务水平和关注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村组、进家庭、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全方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六)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17.配合做好《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前的各项工作,跟进做好《条例》出台后的宣贯工作。

18.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平台,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职能,加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

19.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考评体系。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考评机制,坚持“月检查、季通报”制度,综合采取专业督查指导、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考评。

20.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资金长效投入机制,将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注重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培育,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21.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旅游饭店和旅游景区行业督促、指导内容,纳入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系统谋划、强力推进,层层压实责任。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健全管理协同机制

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三)完善日常管理机构

结合实际明确各级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构,充实垃圾分类管理力量,上下联动,部门齐动,确保全镇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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