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索引号 11500228753097943F/2025-00074 发文字号 蟠龙府发〔2025〕4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蟠龙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蟠龙镇2026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12-01 发布日期 2025-12-08
索引号 11500228753097943F/2025-00074
发文字号 蟠龙府发〔2025〕4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蟠龙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蟠龙镇2026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12-01
发布日期 2025-12-08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蟠龙镇2026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蟠龙府发〔2025〕48号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扎实、有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梁平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梁平医保发【2025】1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组

组  长:谢晓花  蟠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村红  蟠龙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各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及社保员、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民生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便民服务中心,由张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俊巧、余江林为办公室成员。

二、参保筹资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在20251220日前,集中办理202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下达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

三、筹资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一档400/·年;二档775/·

四、集中缴费时间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为即日起至20251220日。

五、政策新规

按照国家要求,自2026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

六、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

若需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需要先通过渝快办重庆医保”APP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关联,然后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重庆税务生活号进入社保费办理页面,即可完成代缴。

七、特殊人群资助标准

特殊人群类别

参保档次

居民一档

居民二档

资助金额

个人缴费金额

资助金额

个人缴费金额

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

400元/人

0

400元/人

375 元/人

特困人员

(含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00元/人

0

400元/人

375 元/人

城乡低保对象

360元/人

40元/人

400 元/人

375 元/人

低保边缘户

280元/人

120元/人

400 元/人

375 元/人

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

280元/人

120元/人

400 元/人

375 元/人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

/

775元/人

0元/人

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不含1-6 级残疾军人)

400元/人

0

400元/人

375 元/人

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280元/人

120元/人

400元/人

375 元/人

八、参保筹资方法

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筹资方法分两类:即线上申报参保缴费方法和线下申报参保缴费方法,鼓励和引导居民个人线上缴费。

(一)线上申报参保缴费方法

已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登记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云闪付、愉快办等途径实现网上缴费,未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登记的参保人员,需先行到村(社)或社保所登记后方可缴费。

(二)线下申报参保缴费方法

各村(社区)通过专用POS机,负责本村参保收费工作。

1.享受资助人员参保:一档全额资助人员参二档;部分资助人员参一、二档,通过POS机刷卡参保缴费。

2.享受全额资助人员参一档:不收费、不开具发票,由社保所与镇相关部门、村(社区)核对,剔除死亡人员后,进行零申报录入。

(三)关于居民医保退费

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因政策(包括:享受财政补助、享受困难资助)、1231日前死亡、经办过程错误(包括:职工与居民本市内重缴、大学生与普通居民本市内重缴、医保档次变更、当年930日后误缴当年医保费)需要退费,由参保人本人或亲属,登录微信公众号重庆税务”--“城乡居民医保退费版块办理或到社保所申请,再由社保所交蟠龙税务所办理,已享受医保待遇的不得申请退费。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是保障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各村(社)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协调各小组长协同用力,共同落实。

(二)深化宣传,确保应保尽保。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院坝会,让群众可通过线上线下多途径正常缴费,对未在家人员务必做好沟通衔接工作,不错保、不漏保。特别是8类低收入人口积极引导、动员及时缴费,确保实现全民参保。

(三)依法、合理、文明、安全地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各项相关工作,保持和维护社会稳定,杜绝各项事故发生。

重庆市梁平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