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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68864658P/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七星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七星镇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七星镇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有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受灾区域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风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二、组织指挥

设立七星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党委成员、各驻镇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镇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应急办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应急办,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各办、站、所负责人,各驻镇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局开展救灾应急工作。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应急局和镇党委、镇政府对救灾工作的指示;发布启动预案命令;决定采取救灾应急措施;召开镇党委会议研究救灾款物的分配和安排;对全镇救灾人员和车辆、经费进行调度和安排;决定救灾应急工作其它重大事项。

办公室职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参与组织开展全镇救灾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工作指令,组织制定并落实救灾措施。及时收集、汇总重要信息,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督促各村(社区)制定和实施救灾应急预案,组织检查救灾款物的规范管理、发放。积极协助配合应急办组织开展全镇性赈灾募捐活动。

三、救灾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一)建立并实行汛期救灾值班制度

从6月1日至9月30日的主汛期内,建立救灾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的职责要求:

1.认真做好救灾应急重要信息和部署的上传下达,及时将汛情灾情进行通报。

2.及时、准确做好灾情记录。

3.坚守岗位,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

4.有事需请假,请假半天报办公室主任审批;1天以上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批;请假人员当日班次由办公室从值班人员中调剂安排,不得空班。

(二)应急救灾资金和物资储备

争取上级财政、应急等部门救灾资金和物资,用于救灾应急。并积极与当地物资、粮食、超市等部门和单位建立救灾物资应急调拨协调,一旦急需,采用先调拨后结账的办法应对。

(三)经费和车辆的保障

救灾应急工作经费由镇财政办给予保障,当自然灾害发生时,要优先保证救灾物资运输、交通燃料等救灾工作经费需要;镇机关准备好车辆,服从服务于救灾应急工作,并由镇党政办统一调动。

四、应急响应行动

当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全镇灾情发布启动响应规定级别指令后,全镇要坚决遵守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迅速到位到岗,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实施二级或一级响应后,镇机关要把防汛救灾应急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服从服务于抗灾救灾。镇各办、所、中心,驻镇单位,各村(社区)要严阵以待,听候调遣。为确保应急响应规范有序,建立5个救灾应急工作组。即:值勤组、灾情统计资料组、灾情调查组、赈灾募捐接收组、后勤保障组。

1.值勤组。安排好24小时值班,做好上传下达,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信息,确保电话和网络畅通。值班人员自觉听从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协助完成工作任务。值勤领导协助领导小组组长调度救灾工作,并参加镇防汛会商会议。

2.灾情统计资料组。设在镇应急办。

(1)初报。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后1小时内,将反映灾害的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向镇应急办报告。对于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区应急局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同时上报市应急部门和应急部。

(2)续报。在灾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24小时零报告制度是指在灾害发展过程中,应急部门每24小时须上报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即使数据没有变化也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

(3)核报。灾情稳定后,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3日内将经核定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向镇应急办报告。

3.灾情调查组。当自然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和镇机关干部职工按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组成调查组及时奔赴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深入开展灾情调查。认真听取当地灾情汇报,深入灾害发生地对灾情进行详细核实调查。重点是四个方面:一是准确掌握第一手灾情,着重掌握和了解重灾区、重灾户受灾情况。二是了解并督促落实灾民安置和救灾措施。三是督查村(社区)报灾制度规范建立和实施。四是检查救灾款物的规范管理发放和灾民救助落实。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提交领导小组组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赈灾募捐组。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募捐活动方案,发动社会广泛参与,组织开展捐助活动,负责接收镇内外捐助款物。规范管理安排发放捐助款物;向社会通报救灾应急捐助款物的接收和安排发放使用情况。

5.后勤保障组。保证全镇救灾人员车辆接送、救灾物资运输,负责上级领导以及其他区(市、县)、乡镇(街道办)帮助我镇救灾工作领导和同志的接待工作。

五、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

(一)凡启动救灾应急级别响应后,在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镇机关各单位工作人员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服务大局,听众安排,尽职尽责,全力做好救灾应急工作。

(二)救灾应急时效性强,情况复杂多变,如在工作中发生与应急预案确定的情况不符合时,由领导小组采取临时措施,各办、所、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

(三)镇纪委要加强对本预案重大工作安排部署的督办,对预案落实不力,在应急救灾工作中不服从安排,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报经领导小组和镇党委,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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