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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230Y/2020-0037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体裁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标题 青年就业见习政策来了!
成文日期 2020-03-11 发布日期 2020-03-11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230Y/2020-0037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体裁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标题 青年就业见习政策来了!
成文日期 2020-03-11
发布日期 2020-03-11

01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范围包括:

1.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2.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3.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

4. 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

02青年就业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1-12个月

03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按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300元的标准补助见习基地,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2个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每人100元标准一次性补助见习基地。对见习留用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按留用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补助。

04见习基地申请条件

1.在重庆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其他组织;

2.具有带教人员和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为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见习环境;

3.能够提供具有一定专业要求和业务内容的全职见习岗位,帮助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05见习基地备案流程

1.通过见习系统(http://rlsbj.cq.gov.cn/jxxt/unit/login)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备案申请。

2.提交纸质备案申请材料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科(区行政中心4号楼120室)。

纸质备案材料包括:

1)《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备案表》(见习系统下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台胞证)或护照复(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除以上资料外,分公司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台胞证)复(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申请成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单位相关信息通过区人力社保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过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备案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欢迎企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申请成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欢迎青年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政策咨询、业务办理、就业见习报名:

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科

电话:023-53224011

梁平区就业见习QQ群:62490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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