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0-003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青年就业见习政策来了! | ||
成文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日期 | 2020-03-11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0-003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青年就业见习政策来了! |
成文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日期 | 2020-03-11 |
01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范围包括:
1.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2.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3.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
4. 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
02青年就业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1-12个月
03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按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300元的标准补助见习基地,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2个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每人100元标准一次性补助见习基地。对见习留用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按留用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补助。
04见习基地申请条件
1.在重庆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其他组织;
2.具有带教人员和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为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见习环境;
3.能够提供具有一定专业要求和业务内容的全职见习岗位,帮助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05见习基地备案流程
1.通过见习系统(http://rlsbj.cq.gov.cn/jxxt/unit/login)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备案申请。
2.提交纸质备案申请材料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科(区行政中心4号楼120室)。
纸质备案材料包括:
1)《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备案表》(见习系统下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台胞证)或护照复(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除以上资料外,分公司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台胞证)复(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申请成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单位相关信息通过区人力社保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过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备案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欢迎企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申请成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欢迎青年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政策咨询、业务办理、就业见习报名:
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科
电话:023-53224011
梁平区就业见习QQ群:624902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