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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1-003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贯彻执行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配合做好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以及全区人才引进政策的拟订。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协助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

    11.牵头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4.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1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重庆市梁平区职称改革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科〔重庆市梁平区技术工人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就业促进与劳务开发科(重庆市梁平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障科(重庆市梁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监察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基金监督科计划财务科(内部审计科)、信息建设管理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下属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梁平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退休干部活动中心3个预算单位未独立核算,纳入本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096.26万元,支出总计1,096.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28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调减项目支出预算,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局机关调出1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出2人,同时市级部门拨入工作经费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8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5.58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调减项目支出预算,局机关调出1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出2人,同时市级部门拨入工作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7.23万元,占97.1%;其他收入28.66万元,占2.9%。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0.37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8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34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压缩项目支出,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同时局机关调出1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出2人。其中:基本支出822.27万元,占75.5%;项目支出266.34万元,占24.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94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调减项目支出预算,同时市级部门拨入工作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7.2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8.36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调减项目支出预算,年初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同时局机关调出1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出2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7.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36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调减项目支出预算,同时局机关调出1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出2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07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开展创新执法优化服务示范区建设,区财政追加项目支出预算;同时按政策追加党代表工作经费、2019年度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奖励补助资金和死亡职工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7.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36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压缩项目支出,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同时局机关调出1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出2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07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开展创新执法优化服务示范区建设,区财政追加项目支出预算;同时按政策追加党代表工作经费、2019年度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奖励补助资金和死亡职工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和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均为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5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追加党代表工作经费和计提福利费。

    (2)教育支出0.14万元,占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8.79万元,占9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4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开展创新执法优化服务示范区建设,区财政追加项目支出预算;同时按政策追加死亡职工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

    (4)卫生健康支出35.63万元,占3.7%,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追加2019年度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奖励补助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30.42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9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调出1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出2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4.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78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调出1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出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33万元,下降45.1%,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压缩支出,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同时局机关调出1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出2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租赁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1万元,下降67.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和公务接待费下降;同时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用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部门人员出国(境)出访。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两年均未安排部门人员出国(境)出访。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今年未购置公务车。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两年均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人力社保业务指导、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7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加上疫情影响,公务车辆出车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5万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车辆出车次数减少。

    公务接待费2.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人事考试区外考官和部分考生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4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同时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未开展人事考试工作。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未开展人事考试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63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0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租赁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33万元,下降45.1%,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压缩支出,受疫情影响支出减少,同时局机关调出1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出2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5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压缩培训费支出,同时局机关调出1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出2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创新执法优化服务设备、金保网络和办公网络租用、聘请法律顾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66.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所属单位按工作进度申请使用资金,预算执行进度100.0%,达标率99.0%项目资金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和财政部门有关开支范围和标准,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预算绩效评价既有数量指标,又有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务

科室

计划财务科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

联系人

黄明瑞

联系电话

023-53888133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940.75

1096.26

1096.26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全力促进就业创业。预计2020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以上;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和管理,发放扶持创业贷款1亿元以上;做好大学生暑假带薪实习工作,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技能兴业培训提升行动,引导和鼓励企业新招工和转岗人员参加培训。

2.着力兜牢社保底线。加强社保扩面,继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全民参保登记大数据分析运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强化扩面任务执行。落实社保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深入实施,积极妥善处理村干部养老保险、带编委未参保企业人员生活补贴等问题,及时发放企业军转人员相关补贴,筹措工伤保险基金待遇资金,确保相关待遇及时准确发放。依规落实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政策,切实降低区内企业用工成本。

3.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紧缺专业人员考核招聘,通过外聘考官等方式防范人事考试领域风险。积极收集区内事业单位、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落实鸿雁计划”“英才计划引才活动,组织参加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等活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农村学校全科教师等专业人员职称评聘办法。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定期召开退休干部代表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落实情况,适时督查各单位执行情况。

4.聚力抓好治欠保支。深入实施劳动保障网上办案,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持续推进两金三制核心制度落地,加强日常排查处置,全面落实双申报机制,构建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大欠薪案件发生,确保综合目标考核获全市A类不扣分。加强调解仲裁效能建设,做好调解员、仲裁员培训工作,提升仲裁队伍工作能力。

5.全力做好人社扶贫。抓实就业扶贫,开展贫困人员技能培训,培育建设扶贫车间,建立稳定有效可持续的托底帮扶机制,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提高贫困群众社保保障水平,实现超龄贫困人员100%享受城镇(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100%参加城镇(乡)基本养老保险。持续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加大对口帮扶乡镇(村)帮扶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适时开展慰问帮扶。

1.高质量完成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发放扶持创业贷款1.2亿元,培育创业孵化基地。2.实施就在山城行动,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95%以上。3.完成1645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制服务,年末就业率达90%以上。4.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基本同步。5.实施英才计划,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落户梁平。6.督促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各在建项目一金三制执行率达95%以上。7.加强根治欠薪工作部署安排和统筹调度,指导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及案件处置工作,积极参与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年末结案率达到95%9.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人数不低于2019年(2019年底实现就业9627人)。人社部下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不少于170人,其中四种渠道实现就业不少于60人。10.做好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扶贫车间贫困群众受益比例,推动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补齐就业培训宣传不够到位、培训对象不够精准短板。

1.截止12月底,完成城镇新增就业82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5%,发放扶持创业贷款4.72亿元,成功培育亿联天华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和袁驿镇级创业孵化基地。2.大力实施就在山城就业促进和渝创渝新创业促进两大行动计划,全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98.65%3.我区1645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目前已全部实名制登记。目前实现就业1074人,升学、联系不上、参军入伍、自愿暂不就业等558人,正在求职13人,就业率98.8%4.2020年前三季度我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545元,同比增幅为8.3%。列全市并列第2位,渝东北考核组并列第1位。预计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8.5%5.引进了各类紧缺急需优秀人才32名(其中博士3名,研究生28名,副高级职称1名;企业5名,事业单位23名,党政机关4名)。6.2020年以来,我局持续强化日常监管,把一金三制制度落实情况、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作为各类执法检查内容,督促各单位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区在建工程项目累积190个,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率、三制执行率均达到100%。非建筑领域109个在建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13.64万元,为非建筑领域180个在建项目办理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涉及金额1100.9万元。全区在建工程项目通过工资专用账户累计代发农民工工资7.52亿元,代发115556人次。7.20201215日以来,我局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全区33个乡镇街道、19个行业主管部门、国有平台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对其组织领导情况、一金三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管及案件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年末结案率达到98.6%9.截至12月底,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人数11434人,未脱贫农村建卡贫困户人员累计实现就业人数328人,四种渠道累计实现就业人数77人。10.脱贫攻坚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并在系统中完成销号,全区8个扶贫车间贫困群众收益比例为30%以上,全区贫困劳动力区外务工6984人。

    2.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0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888133


区人力社保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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