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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2-003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宗旨

健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建立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

2.主要职责任务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经办社会保险业务。

3.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关于养老(含职业年金,下同)、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定全区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操作规范和经办服务流程,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有序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业务。

3)编制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征缴计划和支付计划;审核办理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参保征缴和待遇发放业务;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统一征缴管理和按规定划拨社保基金。

4)编制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区基金财务管理和指导工作。

5)制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计稽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

6)制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建设规划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档案标准化建设,承担区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

7提供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

8)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全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提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需求。

9)拟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

单位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基金财务科、单位参保科、个人参保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科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科、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工伤待遇科、信息档案管理科、稽核督查科、社保卡管理科、公共业务科。

() 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748.64万元,支出总计1,748.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8.34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一是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补助政策变化,由原来的参保补助按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调整为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和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不同进行补助,增加了收入支出总量;二是职工工资福利等调标,增加了收入支出总量。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74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8.34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一是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补助政策变化,由原来的参保补助按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调整为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和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不同进行补助,增加了收入;二是职工工资福利等调标,增加了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8.64万元,占收入的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74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8.34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一是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补助政策变化,由原来的参保补助按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调整为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和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不同进行补助,增加了支出;二是职工工资福利等调标,增加了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74.68万元,占38.6%;项目支出1,073.96万元,占61.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年终部门资金平台指标,区财政办决算时余额收回,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48.6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9.49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一是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补助政策变化,由原来的参保补助按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调整为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和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不同进行补助,增加了收入支出总量;二是职工工资福利等调标,增加了收入支出总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49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一是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补助政策变化,由原来的参保补助按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调整为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和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不同进行补助,增加了收入;二是职工工资福利等调标,增加了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76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一是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补助政策变化,由原来的参保补助按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调整为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和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不同进行补助,增加了年初预算收入;二是职工工资福利等调标,增加了年初预算收入。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49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一是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补助政策变化,由原来的参保补助按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调整为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和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不同进行补助,增加了支出;二是职工工资福利等调标,增加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76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一是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补助政策变化,由原来的参保补助按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调整为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和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不同进行补助,增加了年初预算支出;二是职工工资福利等调标,增加了年初预算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年终部门资金平台指标,区财政办决算时余额收回,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91万元,占9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15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一是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补助政策变化,由原来的参保补助按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调整为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和城乡居民养老最高限额不同进行补助,增加了预算支出;二是职工工资福利等调标,增加了预算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9.09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长,增加了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8.55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增大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4.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03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和社保缴费基数变动,增大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要求,以“三保”为重点,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预算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预算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购置公务车支出,与上年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购置公务车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购置公务车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3.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社会保险部门到我中心学习调研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预算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预算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3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3万元,下降69.1%,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病毒影响,压缩会议次数,减少了支出总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6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病毒影响,压缩培训次数,减少了支出总量。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19.4万元,降低24.4%,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要求,以“三保”为重点,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以“三保”为重点,压缩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执行定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信息网络维护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社保中心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1548.8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2-1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     年度)
部门名称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自评总得分 90
联系人 周继明 联系电话 53228558
全年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部门决算数) 执行率权重分值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
1545.88 1748.64 1748.64 10 100 9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预期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关于养老(含职业年金,下同)、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定全区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操作规范和经办服务程序,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有序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业务。
(3)编制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征缴计划和支付计划;审核办理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参保征缴和待遇发放业务;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统一征缴管理和按规定划拨社保基金。
(4)编制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区基金财务管理和指导工作。
(5)制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计稽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
(6)制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建设规划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档案标准化建设,承担区级直接承办业务的档案标准化建设。
(7)提供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
(8)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全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提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需求。
(9)拟定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持续参保扩面,确保群众应保尽保
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人数累计达54.86万人,征收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138736.45万元。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5001人(不含退休人员和被征地人员);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77300万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59971人,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8463.76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4516人,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29496.34万元、职业年金21784.56万元。
4.工伤保险参保99120人,征收工伤保险费1691.79万元。
(二)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待遇应享尽享
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累计达215.42万人次,发放金额211710.46万元,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的目标任务。
1.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发放67.62万人次,支出136581.42万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138.57万人次,支出22598.89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8.71万人次,支出49456.33万元。
4.工伤保险待遇发放0.39万人次,支出2537.98万元。
5.代发各类人员补贴1332人次535.84万元(其中:“4950”132人次27.81万元;“9293”补贴36人次1.82万元;老复员军人325人次33.16万元;军转干部1466人次283.33万元;“121”补贴82人次16.81万元;原民师、农技员、放映员、企业员、林业员、乡村医生、邮递员、广播员、协税员养老医疗补助1.87万人次534.24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度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分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万元 594.74 681.86 10 100% 10
数量指标 指标2: 社会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及人社系统电子认证服务费 万元 66 91.34 5 100% 5
数量指标 指标3: 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生活补贴 万元 31 27.84 5 100% 5
数量指标 指标4: 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后安置到企业的老复员军人生活补贴及医疗补助 万元 42 33.16 5 100% 5
数量指标 指标5: 原8023部队退役安置在梁平区企业退休生活补贴 万元 3 1.82 5 100% 5
数量指标 指标6: 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 万元 20 288 5 100% 5
数量指标 指标7: 梁平区未参保企业人员生活补贴 万元 23 23 5 100% 5
数量指标 指标8: 在职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居民养老保险补助 万元 541 486.7 5 100% 5
数量指标 指标9: 每年续发村干部养老金 万元 18 15.79 4 100% 4
数量指标 指标10: 工伤保险基金缺口 万元 100 0 4 100% 4 2021年严格控制工伤保险基金待遇支出,暂未形成基金缺口
数量指标 指标11: 渝财社[2020]22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手续费) 万元 69.88 61.87 4 100% 4
数量指标 指标12: 渝财社[2020]22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生活补贴) 万元 8 8 4 100% 4
数量指标 指标13: 渝财社[2020]22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管理服务) 万元 22 22 4 100% 4
数量指标 指标14: 根据渝人社发〔2020〕114号安排2020年11月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及利息 万元 7.26 7.26 4 100% 4
质量指标 指标1: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及标准执行 定性 较好 较好 4 100% 4
时效指标 指标1: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待遇支出 定性 较好 较好 4 100%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落实惠民政策,保障民生 定性 较好 较好 4 100% 4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社会保障功能的不断完善。 定性 较好 较好 4 100% 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满意 % 98 98 5 100% 5
绩效指标总分

90
90




附件2-2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后安置到企业的老复员军人生活补贴及医疗补助 主管部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自评总得分 90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权重分值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
总数 其中:财政资金 总数 其中:财政资金 总数 其中:财政资金
42 42 33.16 33.16 33.16 33.16 90 100 9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预期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入伍后安置到企业的老复员军人300人次,退休干部生活有保障,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完成入伍后安置到企业的老复员军人300人次,发放33.16万元,退休干部生活有保障,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度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分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全年发放入伍后安置到企业的老复员军人退休干部补贴300人次,金额33.16万元。 万元 42 33.16 25 100% 25
质量指标 指标1: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定性 较好 较好 25 100% 25
时效指标 指标1:每月中旬按时足额发放 定性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10 10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落实惠民政策,保障民生 定性 较好 较好 10 10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 定性 较好 较好 10 10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满意 % 100 100 10 100% 10
绩效指标总分

90
90



2.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年初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共计14个,共计金额1545.88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748.64万元,实际资金到位支付174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68万元,项目支出1073.96万元,均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预算执行率达100.0%,其中:用于重点民生项目的社会保障资金920万元,占项目资金支出的85.7%,用于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开展155.84万元,占项目资金的14.5%。区级经常性项目,我社保中心按工作进度申请使用。区级专项控制项目,区财政局纳入年初预算,单位按实际支出在控制金额内每季度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使用。市财政局专项项目,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区财政局申请使用。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

2021年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年初预算1545.88万元,实际资金到位支付1748.64万元。

质量指标

2021年实际资金到位支付1748.64万元,预算执行率达100.0%,用于重点民生项目的社会保障资金920万元,占总项目资金的85.7%。各类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社会保险财政补助政策和缴费优惠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军转干部退休等生活补贴的发放,在职专职村干部的参保及待遇享受均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不走样。

时效指标

涉及的资金,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贴及社保待遇,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成本指标

单位不断加强成本控制,建立严格内控制度,通过询价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其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休生活补贴、续发村干部养老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按时足额发放缴纳,业务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采购办公用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降低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

单位7个项目支出,多为重点民生项目的社会保障资金,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稳定器作用,

社会效益

单位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各项待遇,维护社会稳,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可持续影响

紧紧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既定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加强社保基金管理、落实调待政策、确保发放待遇等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已开展自评年初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共计14个,共计金额1545.88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748.64万元,实际资金到位支付1748.64万元,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工作。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重庆市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无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固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周继明,  023-5322855813388906926




附件2: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区社保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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