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贯彻执行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配合做好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以及全区人才引进政策的拟订。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协助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
11.牵头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4.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1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重庆市梁平区职称改革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科〔重庆市梁平区技术工人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就业促进与劳务开发科(重庆市梁平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障科(重庆市梁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监察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基金监督科、计划财务科(内部审计科)、信息建设管理科。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和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下属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梁平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等3个预算单位未独立核算,纳入本部门预算一并公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9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9.28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58.2万元,主要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经费拨款增加17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9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34.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0.1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58.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7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2.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2.02万元,比2020年增加27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02万元,比2020年减少5.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调出2名工作人员,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96万元,比2020年增加276万元,主要原因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经费拨款增加,新增人事档案数字化等项目,同时将人事考试工作经费调整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事人才、劳动保障与监察、农民工维权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5.7万元,比2020年减少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预算此费用;公务接待费9.2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引进人才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比2020年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区有关规定,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预算此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9.14万元,比上年减少56.18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人事考试工作经费调整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明瑞 联系方式: 023-53888133
附件:区人力社保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部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