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行的职能职责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受理、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隶属于区人力社保局的二级预算单位,无内设机构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0.88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减少5.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9.6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2.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5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0.8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4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8万元,比2020年增加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8万元,比2020年增加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因职务变动增加工资待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未发生变化,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0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区有关规定,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0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17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交通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骆勋平 联系方式:023-53226896
附件:仲裁院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