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3-003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拟符合2023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但尚未确认信息的参保单位名单公示 | ||
成文日期 | 2023-11-29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3-003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拟符合2023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但尚未确认信息的参保单位名单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3-11-29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
根据《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7号)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3〕15号)规定,现将我区拟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但尚未确认信息的参保单位228户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名单内企业及时前往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确认信息,其他符合条件未申请的企业及时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线下提交书面申请。
公示期:2023年11月30日—12月29日(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确认信息和提交申请的参保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返还资格。如有异议,请向梁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失业保险科反映,联系电话:023-53336118,地址:重庆市梁平区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三楼就业大厅2号窗口。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拟符合享受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但尚未确认信息的参保单位名单
重庆市梁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