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5-00163 | 发文字号 | 梁平职改办〔2025〕28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7-23 | 发布日期 | 2025-07-23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5-00163 |
发文字号 | 梁平职改办〔2025〕28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7-23 |
发布日期 | 2025-07-23 |
重庆市梁平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开展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4〕19号)精神,现就开展我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调整评委会及申报人员范围
(一)本次换届调整的评委会为:重庆市梁平区工程技术中级评审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人员范围:建设、水利水电、市政、交通运输、环保、规划、生态环境、电子信息、机械电气等工程类专业(考评结合的除外)的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可以申报重庆市梁平区工程技术中级评审委员会;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可以申报重庆市梁平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征集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专家联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梁平区征集专家。组织推荐为专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推荐;专家联名推荐为3名及以上有正高级职称的行业内知名专家进行推荐。
三、征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所评专业业务,掌握职称评审有关政策,了解本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和方向,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熟悉计算机操作使用,能正确使用职称评审系统,在评审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四)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工作。
(五)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原则上应取得中级职称5年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入库: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内的。
2.被组织立案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的。
3.不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及要求,不服从评审组织安排的。
4.评审质量差,显失公平公正,或因不当评审引发较大社会舆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业内知名专家、知名中医等情况除外)原则上不再进入。
6.其他不适宜担任评审专家的。
四、换届调整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推荐评审专家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有违法违纪、党纪政纪处分、学术不端、学术失范以及群众反映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各部门、各单位或由3名正高级专家推荐的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专家(含上一届续聘专家),由本人填写《重庆市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或3名正高级专家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
(三)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评审质量考核,将完成评审工作质量高的专家纳入区人力社保局各类人才项目(计划)后备库,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各类专家评审。对不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认真履行评审职责的专家实行退出机制,在评审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不良舆情的纳入评审专家“黑名单”,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工程系列申报材料纸质件于2025年8月8日前报送至区职称改革办公室(行政中心4号楼502办公室),附件2电子件报送3313469309@qq.com,咨询电话:区职改办023-53224012;
2.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材料纸质件、电子件于2025年9月26日前报送区教委人事科(育英街83号406办公室),咨询电话:区教委人事科 023-53239936。
附件: 1.重庆市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表
2.推荐名册汇总表
重庆市梁平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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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市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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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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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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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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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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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及取得时间、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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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 何种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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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及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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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专家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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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参加过何评委会 或专业组评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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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兼任何学术组织 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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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何评委会何职务 |
评委会:□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 |||||||||||
简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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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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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签字 |
本人申请任评委会职务,承诺遵守评审工作规定,严守评审工作纪律,如有违规,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关处理。 签字: | |||||||||||
单位推荐意见 |
该人员无不得担任评审专家的相关情形,同意推荐。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县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才交流机构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县职改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或市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推荐该同志为 评委会 职务, 学科组成员职务。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委会核准部门意见 |
同意 同志为 评委会 职务。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在评委会和学科(专业)组同时任职的,评委会和学科(专业)组拟任职务均需填写,仅在学科(专业)组任职的,仅在学科(专业)组拟任职务栏填写□□评委会□□学科(专业)组成员。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存评委会挂靠部门。
附件2
重庆市□□系列□□专业□级职称评委会
评委推荐名册汇总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职称 |
评委会 |
评委会职务 |
学科 组 |
学科组职务 |
工作 单位 |
行政职务 |
从事 专业 |
专家 类别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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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表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专家类别填写专家称号,如万人计划、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长江学者、国务院政府特贴、杰青、四个一批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中青年突贡专家等。2.学科组相关信息由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