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6-00133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人力社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 ||
| 成文日期 | 2026-06-09 | 发布日期 | 2026-06-09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30Y/2026-0013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人力社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
| 成文日期 | 2026-06-09 |
| 发布日期 | 2026-06-09 |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力社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5〕476号)要求,经择优推荐,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市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综合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如下:
先进集体:梁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先进个人:韩晓燕 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6月10日—16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电话等方式向梁平区人力社保局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3-53222396;
电子邮箱:376250451@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行政中心4号楼509办公室。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