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做好2021年度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一)补贴对象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工;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网约车驾驶员。
2.在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非补贴对象
1.未按时在社保所登记备案灵活就业的;
2.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经营业主(社保所在就业信息平台业务经办系统内比对营业执照信息);
3.已在其他单位(企业、幼儿园等)上班并领取工薪报酬的;
4.已经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
5.正在享受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已办理单双解的人员(参保编号:20204858);
6.在职村四职干部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
7.五险中任意一项保险由单位参保的;
8.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申报资料及存档备查资料
(一)申报资料
1.《重庆市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目前,由于与医保系统数据共享存在技术问题,表中的职工医疗保险补贴金额,需对接当地医保部门或查询医保系统,提取医保缴费数据,手动修改系统的补贴金额;
2.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需提供雇主出具的申请补贴月度《就业情况说明》(附件2)(雇主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
3.商贩需提供申请补贴月度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4.网约车驾驶员需提供申请补贴月度交易流水截图(网约车平台公司流水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
5.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提供申请补贴月度工资流水(需显示用人单位信息)等凭证;
6.符合申请延长社保补贴期限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梁平区就业困难人员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申报表》(附件3)和特殊工种认定材料。
(二)存档备查资料
各乡镇(街道)应当将以下资料(与就业信息登记一致)连同申报资料一起形成一套完整资料存档备查。
1.个体工商户雇主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3.2021年度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4.其他影像、图片等(调查)佐证材料。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个人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申报流程及方式
(一)引导补贴对象通过微信小程序“重庆智能就业官方服务平台”或“重庆人社”App网上申报,经办人员通过“重庆市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受理、办理。
(二)各乡镇(街道)社保所、村(社区)根据申报资料进行调查核实,社保所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后将符合文件规定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社保所和社区同步公示);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街道)社保所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乡镇存档备查资料一份、《梁平区乡镇(街道)2021年1-12月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附件5)及公示图片资料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送区就业中心职业培训指导科,同时将《附件5》的EXCEL格式电子件发至403210572@qq.com邮箱,申报材料务必与“重庆市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保持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是惠及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增强灵活就业人员获得感、幸福感的重大举措,请各乡镇(街道)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把社保补贴政策告知广大群众,动员符合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申报。
(二)严格审核。各乡镇(街道)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自灵活就业人员申报补贴备案登记起,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核实申请人申报补贴时段就业情况。同时还需严格审核申报人员基础信息、参保情况、灵活就业情况及享受年限和金额,充分利用“重庆市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办理,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享尽享”。
(三)准确录入。各乡镇(街道)应及时告知申报人员提供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附件6),同时将社保卡银行相关账户信息准确录入就业系统。
联系人:万承美 王锋 联系电话: 53336060
附件:1.重庆市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提供雇主出具的申
请补贴月度《就业情况说明》
3.梁平区就业困难人员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申报表
4.《梁平区乡镇(街道)2021年1—12月享受灵
活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人员公示样本》及《梁平区乡镇(街道)2021
年1—12月享受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
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示表》
5.梁平区乡镇(街道)2021年1—12月灵活就业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
核表
6.梁平区就业困难人员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申报表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重庆市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人员类别 |
□高校毕业生 □4050人员 □零就业家庭人员 □低保家庭人员 |
人员类别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常住地址 |
|
开户银行 |
|
银行卡号 |
|
申请补贴金额 |
合计元 |
1.职工养老保险补贴金额元 |
2.职工医疗保险补贴金额元 |
申请补贴时段 |
年月到年月,共个月。 |
请抄录以下内容并签名:本人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意见 |
盖章:年月日 |
备注 |
|
填表说明:
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凭证:
1.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提供雇主出具的申请补贴月度就业情况说明。
2.商贩提供申请补贴月度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3.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申请补贴月度交易流水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