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87354/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仁贤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重庆市梁平区仁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提供综合执法保障,维护基层相关领域正常秩序。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或委托,对违反农业、农机、畜牧、林政、水保水政管理、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市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管理、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及社会保障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担区级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行政处罚职责;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事业单位1个。

2、人员情况:本年在职人员3人,新调入1人。

二、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5.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9.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标,拨款增加19.0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5.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9.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9.0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0.00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1万元,比2022年增加1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1万元,比2022年增加19.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标,人员新增,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重庆市梁平区仁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事业单位)。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本单位无项目资金,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联系方式:023-53552671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缪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