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石安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安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安府发〔202036

 

各办所中心、大队、村(社区)、镇属单位:

现将《石安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镇人民政府
20208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安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3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机管发〔202058号)精神,按照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梁平发改发〔2020632号)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深化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镇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打造“山水田园、美丽梁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范围。2020年,全镇教育、卫生、金融、村(社区)等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主要目标。2022年,镇辖区内公共机构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减量化、资源化工作。

四、组织机构。石安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石安镇规划与环保办公室牵头负责,镇党政办协调配合,开展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夯实源头减量。各单位要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减少一次性用品。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采取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餐具、耗材等用品的措施,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二)规范分类体系。按照“干湿分离”原则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一是规范分类投放体系,办公区域(楼层)、办公室、病房等场所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垃圾集中投放点应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二是规范分类收运体系,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交由镇政府确定的具备条件的作业单位或垃圾清运单位统一收运;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废旧商品回收与资质企业签订协议,废弃电子产品回收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易腐垃圾回收机构与属地环卫部门签订回收协议,鼓励机构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落实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废弃口罩等物品分类投放、分类回收处置。三是规范分类台账,各单位应建立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数量、分类准确率等,每月公示垃圾清运量,每月报送垃圾分类统计数据。

(三)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积极推动源头减量。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建设,建设一支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结合区“节能宣传周”活动,对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普及;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有奖问答”活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落实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五个一”制度。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8月上旬,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好本单位动员部署,开展垃圾分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手册、科普资料,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宣传画,培养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意识,全面提升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垃圾投放的正确率。

(二)推进工作。8月下旬,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要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管理部门和人员。二要配备设施。在办公室、卫生间、单位食堂等区域配齐各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粘贴或设置规范标识。具备条件的单位食堂要配备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三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有关规章制度,落实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单位内垃圾分类准确率巡查,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公示巡查结果等通报内容。四要确保效果。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让广大干部职工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三)检查评估。9-12月,各有关单位每月对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已纳入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范畴,镇规划建设与环保办将组成检查组,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并予以通报。

七、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抓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环境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设置义务监督员,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橱窗、展板、横幅、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使干部职工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主题活动,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观念。适时举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培训班。

(三)加强源头治理。要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四)加强设施配备。各单位要摸清垃圾分类的现状,检查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查找薄弱环节,与此前开展的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相衔接,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垃圾强制分类的责任、措施和目标;按照要求在办公室、卫生间、机关食堂、室外公共场所等区域配齐各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粘贴或设置规范标识。具备条件的食堂要配备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五)加强制度建设。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零容忍,倒查责”的强制分类制度。要严格对照要求,落实主要领导为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垃圾强制分类要求,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流程,制定相关分类制度,强化措施,确保实效。

(六)推动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七)提倡示范带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工作指导,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发掘更多成功案例和典型样本,树立先进标杆,扩大示范效应。开展机关干部进村委(社区)活动,向村委(社区)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协助村委(社区)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中,当好分类示范员。

重庆市梁平区石安镇人民政府发布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