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线索排查机制。一是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执法支队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强化领导统筹,保证责任落实。已下发4个通知要求各科所高度重视,因地制宜、卓有成效、开展扫黑除...">
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19-002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区市场监管局三措施强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 | ||
成文日期 | 2019-04-01 | 发布日期 | 2019-04-01 |
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19-002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区市场监管局三措施强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 |
成文日期 | 2019-04-01 |
发布日期 | 2019-04-01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职责,落实三项措施强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
一、建立线索排查机制。一是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执法支队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强化领导统筹,保证责任落实。已下发4个通知要求各科所高度重视,因地制宜、卓有成效、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二是构建部门联动联控机制,主动加强与区公安局等有关单位的密切协作,实现资源情报共享。三是构建基层所与当地党委、政府、街道、村(社区)网格化协同监管机制,实现线索排查不留死角、全覆盖。
二、突出重点对象排查。一是坚持以各基层所为单位,组织执法人员按照《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摸排表》对各大商场、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易发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的区域进行摸排,全面掌握涉黑涉恶第一手材料。二是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宽 群众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渠道。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检查市场主体635户,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2条,移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2条。
三、强化信息梳理研判。坚持各基层所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月报告”,区局向区扫黑办“月报告”制度,组织专门人员及时梳理、汇总本月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情况,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所排查台账,做到月月及时归集线索、月月及时发现问题、月月及时移交处置,让黑恶势力曝露在阳光下,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安定、安全、安稳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