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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MB1898019N/2021-00166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体裁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1-6-17)
成文日期 2021-06-17 发布日期 2021-06-17
索引号 11500228MB1898019N/2021-00166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体裁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1-6-17)
成文日期 2021-06-17
发布日期 2021-06-17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1 渝梁平市监处字(2021)107号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上八村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上八村卫生室 PDY00024750015512D6001 刘涛 2021年5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卫生室内药房区域发现一瓶过期药品“富马酸酮替芬片”,规格:1毫克,数量:5半片,产品批号:1703052,生产日期:2017年03月05日,有效期至:2021年2月;观察室区域的药柜内发现一盒过期药品“聚肌胞注射液”,规格:2ml:2mg,数量:1盒(10支),产品批号:12190402050,生产日期:2019.04.24,有效期至:2021.4.23。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该条第三款第(五)项所指的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行为。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 2021年6月17日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将罚没款上缴重庆市梁平区财政
2 渝梁平市监处字(2021)108号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东明村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东明村卫生室 PDY90751950015512D6001 柏占蓉 2021年4月23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诊疗场所内注射室货架上有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DIKANG”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1盒(1ml×10支),规格:按C9H13NO3计1ml:1mg,盒内剩余未使用7支。注射液瓶上显示有效期24个月,生产日期2019年3月2日,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0874,产品批号190302,上述药品已超过有效期,我局依法扣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该条第三款第(五)项所指的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行为。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 2021年6月17日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将罚没款上缴重庆市梁平区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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