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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22-002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6 [ 发布日期 ] 2022-12-26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2-12-26)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1 渝梁平市监处字(2022)406号 重庆市梁平区皂角老年公寓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重庆市梁平区皂角老年公寓 525002285771525437 田荣忠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8月29日经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登记领取《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在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皂角村4组成立重庆市梁平区皂角老年公寓,核准的登记事项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002285771525437?;名称:重庆市梁平区皂角老年公寓;住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皂角村4组;法定代表人:田荣忠;开办资金:陆万元整;业务主管部门: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业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护理、康复、托管等服务;有效期限:自2019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7日。当事人于2022年5月13日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登记事项如下:许可证编号:JY35001551019708;经营者名称:重庆市梁平区皂角老年公寓;社会信用代码:525002285771525437?;法定代表人:田荣忠;住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皂角村4组;经营场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皂角村4组;主体业态:小型养老机构食堂;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签发日期:2022年5月13日;有效期至2027年5月12日。 根据2022年6月2日本局与广电计量检测(成都)有限公司签订的《食品安全抽检服务委托合同》的要求,2022年8月11日本局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成都)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碗20个抽取6个进行检验,2022年9月18日,广电计量检测(成都)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No:FSC20220804718),检验项目:大肠菌群等1项,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9月19日本局收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如对检验结果不服,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同时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同批次的餐具碗,在收到《检验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未申请复检。 在本局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行为并积极整改,于2022年 9月20日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当事人承诺:一、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使用餐具;二、使用的餐具必是经过消毒的餐具与未消毒的分开,使用的道具、砧板生熟分开;三、全年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另查明:2021年10月28日,本局委托国鼎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使用的餐饮具碗进行了抽样检验,2021年12月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的《检验报告(No:CTT21111200243),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2月9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梁平市监处字〔2022〕59号),对当事人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2022/12/26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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