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结果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30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1-30)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1 渝梁平市监处字(2023)20号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卫生院违反《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八)项案 重庆市梁平区竹山镇卫生院 1250022873658757XW 李祥川 2022年10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在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李祥川的随同下,对当事人所属电梯(设备代码:31105002282018086808)进行了检查,该电梯正在正常运行使用,执法人员现场按动紧急呼救报警装置键,该电梯警铃响起60秒,无人回应,当事人未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2023/1/30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