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25-00235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5-12-5) | ||
| 成文日期 | 2025-12-05 | 发布日期 | 2025-12-05 |
| 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25-0023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5-12-5) |
| 成文日期 | 2025-12-05 |
| 发布日期 | 2025-12-05 |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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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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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5〕228号 |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湖洋村卫生室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案 |
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湖洋村卫生室 |
PDY70185250015512D6001 |
张高生 |
2025年10月23日,本局接到《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移送定点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线索的函》(梁平医保函【2025】51号),其内容显示:疑点数据显示1盒青霉素V钾分散片(批号9240407)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18日在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明月村卫生室分别销售1次,于2025年5月31日在我区屏锦镇湖洋村卫生室第3次销售。经调查,屏锦镇明月村卫生室村医徐某辞去村医职务后,将一批青霉素V钾分散片(批号:9240407)销售给屏锦镇湖洋村卫生室。重庆市梁平区医疗保障局执法人员2025年9月22日对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湖洋村卫生室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的随货同行单,存在重复结算的违规违约行为,涉嫌金额71.76元。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湖洋村卫生室无法提供批号为9240407的青霉素V钾分散片采购票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
2025年11月27日 |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