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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898019N/2023-003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12-11)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12-11)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1 渝梁平市监处字(2023)202号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东风村卫生室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案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东风村卫生室 PDY7009725001551206001 曾必华 当事人未严格执行《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2月11日印发)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一)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所指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其他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2023/12/11 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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