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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09467150P/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机构职能

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协调区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裁决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负责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管辖的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党建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依法治区办综合科。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运转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公文、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四)规范性文件管理科。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承办区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有关工作、行政复议申请的立案审查工作等。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十)律师工作科。指导、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装备财务科。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定经费保障、财务管理和装备管理制度。

(十二)政治处。负责本系统组织建设、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等。

事业单位

(一)重庆市梁平公证处

(二)重庆市梁平区法律援助中心

(三)重庆市梁平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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