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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指南

日期:2023-11-24


【行政复议简介】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予以纠正,行政复议机关据此对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申请要求】

●申请行政复议时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二)被申请人名称,住所,邮编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三)行政复议请求。主要包括:请求决定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请求变更或撤销行政行为、请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请求决定被申请人予以赔偿、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在这一部分,申请人可以表述支持自己复议请求的基本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还需要表述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和途径;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申请人需要表述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向被申请人提出过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有何证据材料证明。

(五)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复议的日期。

二、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该组织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三、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材料复印件。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况。

四、委托他人代理行政复议事项的,需提交:

(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限、委托日期,并由委托人签字。

(二)以公民身份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以律师身份代理的,需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行政复议申请提出的方式

申请人依法可以通过当面、邮寄、网上(微信公众号“巴渝法声”-便民服务-掌上复议)等方式提出申请。行政复议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办理行政复议流程图】

【行政复议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

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梁山路381号

联系电话:023-5366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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