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关于转发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梁平司发〔202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第二批实行 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2022年7月7日
重庆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
渝司发〔2022〕2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号)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规范工作流程。要建立“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级主管部门要牵头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按照申请、告知、承诺、办理、核查、监管等基本工作流程,编制工作规程;统一制定本系统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公布。区县部门要对标对表,细化落实。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核查权力,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申请人当面办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场发给告知承诺书并指导填写;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络下载告知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给行政机关。
二、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各级行政机关要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制定本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核查办法,通过建立数据共享和联动核查机制、建立线下协查机制、开展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实现及时核查和有效核验。要依托重庆市告知承诺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建立申请人诚信记录档案,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
三、强化新闻宣传。各级行政机关要以门户网站、报刊、电视、新媒体等为载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全业务解读,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扩大知晓度、提升影响面,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重庆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