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远程会见的,会见人应当带齐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会见人与会见对象关系的证件,到会见对象所在的监狱、戒毒单位认定与其亲属(监护)关系。会见人确因残疾、年老等原因,不便到监狱、戒毒单位认定与会见对象关系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认定。对具备远程会见资格的录入远程会见系统,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远程会见资格进行动态管理。
会见人可通过重庆法网、“重庆法网”APP、“重庆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提出远程会见的预约申请,或者到区司法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预约申请。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必须实名注册并如实登记基本信息;到区司法局现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网上提出预约申请的基本程序如下:(一)申请人登录系统;(二)填报拟会见对象;(三)填报参与该次远程会见的所有会见人基本信息,以及与会见对象的亲属关系;(四)选定拟远程会见的场地;(五)选定号源,即拟远程会见的时间;(六)如有必要的,可以填写申请理由或特殊说明;(七)提交申请。
到区司法局现场提出申请的:工作人员在会见系统中代其填报申请信息,并告知预约的会见时间、地点和查询审批结果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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