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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4686/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梁平审发〔2024〕8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重庆市梁平区审计局关于印发 《2024年度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方案》 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审计局关于印发

2024年度内部审计业务指导监督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属重点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和《重庆市内部审计工作办法》,进一步深化对全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全区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梁平区2024年度内部审计业务指导监督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梁平区2024年度内部审计业务指导监督工作方案

            

                    重庆市梁区审计局

                                                 2024325

附件:

梁平区2024年度内部审计业务指导监督

工作方案

2024年,梁平区内部审计业务指导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及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力量,增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同作战能力,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在审计监督体系中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目标与原则

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自我监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部署,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一)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着眼于推动解决制约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督促引导被审计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推进落实内部审计“一把手”分管机制,逐步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全覆盖机制。

(二)坚持突出重点,创新指导监督方式。着眼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性,通过现场指导、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制订操作规程等方式,引导被审计单位进一步明确定位、突出重点。督促行业和系统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推进职能。

(三)坚持统筹整合,增强监督整体效能。着眼于推进审计全覆盖,完善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打造“大审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权力制约、构筑惩防体系、减少监督盲区等方面的作用。

(四)坚持分类指导,推进协调有序发展。着眼于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各层次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发展,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合理规划不同时期、不同类别单位的指导监督重点,逐步推进,确保指导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性的指导监督

1.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被审计单位根据单位规模大小、业务性质及治理需求等情况,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职能定位、审计内容、审计权限;规范和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必要的人员配备,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与工作条件;推进内部审计工作与财务工作职责分离,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2.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指导监督被审计单位建立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直接分管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重要事项的管理。建立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成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

3.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全覆盖机制。指导监督被审计单位建立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内部审计全覆盖机制。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总体要求,减少审计监督盲区,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合理确定审计频次,加大对风险大、问题多、反映大,以及重要单位、重要岗位、重要资金、重大事项、重大风险等的审计力度和频次。

4.督促强化重要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建设。指导监督资金量大、下属单位多的单位,以及具有行业和系统管理指导职能的部门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单独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明确由非财务部门承担内部审计职责,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规范、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性的指导帮助

1.指导被审计单位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明确职能定位。指导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转变审计理念,明确职能定位,提升审计价值,以“治理、控制、风险”为着力点,既敢于揭示问题,又善于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切实履行监督、评价和建议的职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纠错防弊、推动提质增效、保障科学决策和对权力制约等作用,为完善领导决策、落实主体责任把好前沿关,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2.指导被审计单位统筹安排审计计划,突出审计重点。指导被审计单位科学安排内部审计计划,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及时揭露隐患、提示风险。重点关注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重大政策落实、资金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金融资源配置和金融创新、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产处置、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和改善、国家经济安全等重点领域,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

3.推动被审计单位创新审计管理机制。完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推广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等先进审计技术方法的应用,创新审计实施模式,推进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有机结合,促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内部审计资源整合机制,充分利用单位内部业务资源和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内部审计。建立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机制,加强对外包业务的过程控制和后续评价,提高外包业务审计质量。

4.推动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机制。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审计整改问责长效机制,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健全整改报告机制、督查回访机制、自查自纠机制;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以点促面机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将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归入被审计内管干部本人档案。

(三)进一步推动行业和系统管理部门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督促职能

指导建立行业或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指导和考核,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推进职责。推动行业和系统管理部门通过定期开展调研检查、组织培训交流、整合资源开展同步审计等方式,提高行业或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整体水平。通过督促、协助系统内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及时进行审计整改。

(四)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

采取现场指导、业务培训、宣传交流、以审代训等方式,分层分类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现场指导,传授国家审计经验,帮助内部审计理清思路、规范提高;加强宣传交流,围绕当前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挖掘推广内部审计特点、亮点,特别是在转变审计理念、改进管理机制、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拓展审计领域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实现经验共享、互学互鉴、共同进步;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开展需求调研,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满足不同层次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需求;加强以审代训,通过借调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组织同步审计等方式,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实战能力与业务水平。

三、指导和监督对象分片情况

为充实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力量,促进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更加全面、深入、协调发展,形成指导监督工作合力,结合梁平区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将全区13个重点部门(单位)、2区属国有企业和33个镇乡(街道)的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划分到区审计局各科室和审计中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整改督查和内审管理科负责全面统筹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健全完善内部审计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日常指导和专项检查,组织召开内部审计工作会等。  

(二)财政审计科负责蟠龙镇、福禄镇、石安镇、曲水镇、大观镇和柏家镇6个单位的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企事业审计科负责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明达镇、礼让镇和新盛镇6个单位的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投资审计科负责区交通局、区妇幼保健院、梁平高新区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明月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复平镇和安胜镇6个单位的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等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人民医院、双桂街道、合兴街道、屏锦镇等6个单位的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六)重大政策审计科负责区财政局、区国资委、金带街道、和林镇、云龙镇和荫平镇6个单位的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七)法规科负责区应急局、仁贤街道、聚奎镇竹山镇、龙胜和紫照镇6个单位的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八)审计中心负责区城市管理局、区教委、袁驿镇、虎城镇、七星和碧山镇6个单位的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九)办公室负责梁山街道、回龙镇、星桥镇、龙门镇、文化镇和铁门乡6个单位的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指导和监督对象分片情况及时对接区审计局相关科室或审计中心,咨询、交流、学习和探讨内部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内部审计业务检查和监督。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区审计局的工作联系,根据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规模等因素,会同制定行业性内部审计指导意见、内部审计工作指引、风险清单等,协调开展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通报年度审计计划、监督检查结果,形成监督合力。

落实工作责任。区审计局将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纳入年度工作内容,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局各科室和审计中心按照“分片联系”的原则,充分发挥内计业务指导员作用,通过加强与对口审计监督对象工作联系、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及时掌握对口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动态,针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及时研究总结,提出进一步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设性建议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审计局各科室和审计中心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实施审计项目开展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日常监督,通过日常专题调研、资料报送、工作对接等方式,及时掌握各行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二是结合审计项目开展监督,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内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的范围,特别是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履职的重要内容进行评价。同时,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审计查出的内部审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专项检查,区审计局会同区政府督查办采取组织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围绕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与执行,聚焦内部审计项目的计划、实施、报告、整改等环节,组织开展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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