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1-000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区水利局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1-000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区水利局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起草水利方面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重要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和情报预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按规定对其他从事水文活动的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有关验收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梁平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型水利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三峡库区对口支援等工作。
12.负责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的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许可、规费征收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水库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规划建设科、水利与水旱灾害防御科、水生态建设与河长科(区河长办公室)、移民与信访科、党建办公室、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科、质量与安全监督科;所属11个直属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水利局、11个直属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37,371.06万元,支出总计37,371.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31.08万元、增长 14.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增加。本部门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2020年度收入合计37,3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5.39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双桂城区供水管网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联通等项目增加,预算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55.4万元,占1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5.66万元。
3.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支出合计37,37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9.67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双桂城区供水管网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联通等项目增加,预算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7,057.73万元,占18.9%;项目支出30,313.33万元,占81.1%。
4.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完成去年项目竣工决算,已支付上年度结转结余的项目工程款,本年工程项目按进度已全部支付,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371.0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62.34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双桂城区供水管网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联通等项目增加,预算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10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76.39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双桂城区供水管网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联通等项目增加,预算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09.4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双桂城区供水管网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联通、水利工程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预算。
2.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0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76.42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双桂城区供水管网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联通等项目增加,预算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09.4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双桂城区供水管网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联通、水利工程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区党代表工作经费1万元。
(2)教育支出17.8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外出培训,进行网络培训,减少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1.74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1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追加预算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305.15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6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追减,所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7,559.38万元,占2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59.3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节能环保支出追加安排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联通等项目工程,因此,预算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21,511.18万元,占6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9.87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安排左柏水库工程区县配套、2020年市级重点水利工程项目龙象寺水库前期工作经费、规费工作经费等。
(7)住房保障支出835.66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4.11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梁平区双桂城区供水管网工程,预算增加。
(8)其他支出0.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荫平水文站防汛抢险劳务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5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4.92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水库超编人员分流,本年职工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因此,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3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85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接待等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劳务费、福利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5.6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25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29.74万元,下降2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荣禹公司基金预算项目及水利移民工作站基金项目,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本年支出6,26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95.48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荣禹公司基金预算项目及水利移民工作站基金项目经费,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合计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由于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3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全面监督三公经费的开支。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4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本年无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77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水土保持、供水、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8万元,下降23.0%,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未超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46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的开支。
4.公务接待费7.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成都勘测设计院、中冶賽迪专家赴梁调研、市脱贫攻坚检查组、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及相关部门等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5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4万元,增长135.2%,主要是增加市脱贫攻坚检查、市局来梁调研白沙河治理、营商环境、水系联通专家来梁现场踏勘及相关部门等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辆;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90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6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本年节约开支,减少办公、印刷费、其他交通费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359.4%,主要原因是增加抗洪救灾电视会、龙溪河流域联防共治会、水系联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会等会议租赁场地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7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控制外出培训,进行网络培训,减少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10.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以及工程项目建设。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评30项,涉及资金38715.1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2项,涉及资金17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预算资金能及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全年执行数未偏离预算数,执行率100.0%;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均达到年初设定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目标自评表为必须公开内容,绩效目标自评表参考样式如下: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财务 科室 |
财务审计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邓利川 |
联系电话 |
02353234502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38715.14 |
38715.14 |
38715.14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1个;治理中小河流长度61.13km;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1个;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71处,覆盖服务人口30万人;实施公益性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水库工程)10处,市级样点灌区标准化设施维护2处。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成重点中型灌区供水成本核算3处;实施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县1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km²,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万公斤;续建张星桥水库至大河水系连通工程,新增年生态补水量243万m³;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1个;巩固提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新建或改善贫困村饮水设施91处,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4.78万人;完成2020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含三峡后续资金)项目26处,完成全区1.59万移民的直补资金发放;全面推行河长制,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
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1个;治理中小河流长度61.13km;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1个;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79处,覆盖服务人口30万人;实施公益性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水库工程)12处,市级样点灌区标准化设施维护2处。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成重点中型灌区供水成本核算3处;实施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县1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km²,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万公斤;续建张星桥水库至大河水系连通工程,新增年生态补水量243万m³;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1个;巩固提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新建或改善贫困村饮水设施91处,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4.78万人;完成2020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含三峡后续资金)项目26处,完成全区1.59万移民的直补资金发放;全面推行河长制,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
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1个;治理中小河流长度61.13km;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1个;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79处,覆盖服务人口30万人;实施公益性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水库工程)12处,市级样点灌区标准化设施维护2处。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成重点中型灌区供水成本核算3处;实施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县1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km²,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万公斤;续建张星桥水库至大河水系连通工程,新增年生态补水量243万m³;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1个;巩固提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新建或改善贫困村饮水设施91处,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4.78万人;完成2020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含三峡后续资金)项目26处,完成全区1.59万移民的直补资金发放;全面推行河长制,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治理中小河流长度 |
km |
定量指标 |
61.13 |
61.13 |
61.13 |
100 |
10 |
10 |
是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处 |
定量指标 |
71 |
79 |
79 |
100 |
10 |
10 |
是 | ||||||
公益性水利设施维修养护 |
处 |
定量指标 |
10 |
12 |
12 |
100 |
10 |
10 |
是 | ||||||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
km² |
定量指标 |
14 |
14 |
14 |
100 |
10 |
10 |
是 | ||||||
新建或改善贫困村饮水设施 |
处 |
定量指标 |
91 |
91 |
91 |
100 |
10 |
10 |
是 | ||||||
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
万人 |
定量指标 |
4.78 |
4.78 |
4.78 |
100 |
10 |
10 |
是 | ||||||
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 |
个 |
定量指标 |
26 |
26 |
26 |
100 |
10 |
10 |
是 | ||||||
移民直补资金发放人数 |
万人 |
定量指标 |
1.59 |
1.59 |
1.59 |
100 |
10 |
10 |
是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定量指标 |
90% |
90% |
98%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防汛抗旱工作经费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
财务 科室 |
财务审计科 |
项目 联系人 |
吴秀芸 |
联系电话 |
1389697525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57.4 |
57.4 |
57.4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防汛抗旱物资设备购置、维修养护、管理及办公工作经费。 |
防汛抗旱物资设备购置、维修养护、管理及办公工作经费。 |
防汛抗旱物资设备购置、维修养护、管理及办公工作经费。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购置防汛抗旱物资 |
批 |
定量 |
1 |
1 |
1 |
100 |
45 |
45 |
是 | |||||
防汛应急演练 |
次 |
定量 |
1 |
1 |
1 |
100 |
45 |
45 |
是 | |||||
说明 |
无 | |||||||||||||
2.绩效自评报告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3-5323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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