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2-000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资源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2-000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资源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水资源站为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正科级管理。宗旨是:为区水利局履行水资源与节水行业管理提供技术保障。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的业务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节水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水资源站内设1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2021年度重庆市梁平区水资源站为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的下属二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508.83万元,支出总计2,508.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6.94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数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50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6.94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数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8.83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50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6.94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27.62万元,占13.1%;项目支出2,181.2万元,占86.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没有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08.8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06.94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数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6.94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3.54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数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06.94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3.54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数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没有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03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38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5.19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农林水支出2,439.54万元,占9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5.27万元,下降44.9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数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5.7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06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岗位变动等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48万元,津贴补贴4.34万元,绩效工资158.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0.9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7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57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4万元,住房公积金27.08万元,医疗费2.56万元,生活补助2.66万元,医疗费补助0.2万元,奖励金0.03万元。公用经费1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3万元,下降44.6%,主要原因是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工资、岗位变动等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68万元,印刷费0.11万元,咨询费0.06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13万元,差旅费1.09万元, 培训费0.42万元,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工会经费1.54万元, 福利费0.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79.3%,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7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79.3%,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7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6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没有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张星桥至大河水系连通工程采购工程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2181.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均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程序审批拨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挪用、违规开支等现象,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激励资金项目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
财政 处室 |
财务审计科 |
项目 联系人 |
曾俊 |
联系电话 |
1587057865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94.91 |
94.91 |
94.91 |
100 |
10 |
10 | |||||||||||||
其中: 区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94.91 |
94.91 |
94.91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实施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激励,完成水资源在线监测运行维护、安装计量设施,编制梁平区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 |
目标1完成情况:完成梁平区2021年度水资源在线监测运行维护、梁平区用水统计计量设施安装、梁平区沙坝、竹丰水库灌区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维护、梁平区节水宣传、制作《梁平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宣传片》、编制《梁平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梁平区主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梁平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梁平区龙溪河流域2020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等工作。 |
目标1完成情况:完成梁平区2021年度水资源在线监测运行维护、梁平区用水统计计量设施安装、梁平区沙坝、竹丰水库灌区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维护、梁平区节水宣传、制作《梁平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宣传片》、编制《梁平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梁平区主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梁平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梁平区龙溪河流域2020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等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完成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激励资金项目数 |
个 |
≥ |
1 |
1 |
1 |
100.0 |
50 |
50 |
是 |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 |
80 |
80 |
100 |
100.0 |
5 |
5 |
是 | |||||||||
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
是/否 |
定性指标 |
是 |
是 |
是 |
100.0 |
5 |
5 |
是 | |||||||||
截至2021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 |
≥ |
100 |
100 |
100 |
100.0 |
10 |
10 |
是 | |||||||||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
是/否 |
定性指标 |
是 |
是 |
是 |
100.0 |
3 |
3 |
是 | |||||||||
经济评价是否合理 |
是/否 |
定性指标 |
是 |
是 |
是 |
100.0 |
2 |
2 |
是 | |||||||||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
是/否 |
定性指标 |
是 |
是 |
是 |
100.0 |
2 |
2 |
是 | |||||||||
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
是/否 |
定性指标 |
是 |
是 |
是 |
100.0 |
3 |
3 |
是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0 |
100 |
10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1。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已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3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