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6-00010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河道站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6-0001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河道站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重庆市梁平区河道站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河道站为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正科级管理。主要为区水利局履行河道行业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履行河道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具体业务与技术工作。
(二)单位构成
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核定预算编制数17名,其中:事业管理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4名,工勤编制2名。2024年年末实有在编制人员15名,其中事业管理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2名,工勤编制2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748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3.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6773.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1677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6773.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7486.6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3.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5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1677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2.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737.02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3.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01万元,比2025年或减少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32.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综合定额调标;项目支出332.75万元,主要用于白蚁整治重点工作,比2025年或减少36.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基本完工,剩余工程量减少。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73.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773.67万元,主要用于重庆市龙溪河梁平区仁贤至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工作,比2025年增加16773.6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2.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
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0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吴莹 联系方式:1832350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