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6-00014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质监测站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6-0001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质监测站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重庆市梁平区水质监测站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水质监测站,为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按正科级管理。宗旨是:为区水利局履行城乡供水管理和水资源行业管理提供水质监测提供保障。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水资源和城乡供水的水质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水质监测站内设2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检测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15.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5.1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32.0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2.0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15.1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农林水支出32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5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32.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2.1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0.13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10万元,比2025年增加3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52.1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1名,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9.87万元,主要用于水质监测等重点工作,比2026年减少2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实行零级预算,财政会审减少项目经费开支。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00万元,比2025年增加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0万元,比2025年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新增每年2.50万元1辆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项目;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0.00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梁睿 联系方式:023-5323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