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机关简介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3-001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发布日期 ] 2023-06-15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主要职能职责

联系方式

  电话:023-53222454;传真:023-53235671

办公地址

1.办公室。重庆市梁平区竹海大道7号

2.政务服务大厅。重庆市梁平区行政中心3号楼2楼交通水利工程综合服务窗口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职能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起草水利方面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重要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和情报预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按规定对其他从事水文活动的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有关验收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梁平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型水利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三峡库区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的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许可、规费征收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水库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日常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旱灾害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旱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种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值班)、政务公开和综合协调、会务、督查督办、考核、新闻宣传、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组织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负责水利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申报、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合作及水利科技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水利系统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系统内审工作。负责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等的审计监督;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起草区政府水利方面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行政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处理水事纠纷和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具体管理本部门行政审批窗口。

(四)规划建设科。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统筹管理;组织编制和监督管理实施全区水利的各类综合规划,统筹协调编制各类重大专项规划。承担水利统计、普查工作。负责水利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重大技术审查工作。统筹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库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及验收工作。统筹协调区级及以上水利投资项目的稽察与监督整改落实工作。负责全局性重大水利改革统筹协调工作。

(五)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科。统筹协调水生态建设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并发布梁平区水资源公报。指导水量分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监督指导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监督指导水土流失生态治理工作。组织水资源、水土保持等工程的验收工作。承担重庆市梁平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水利与水旱灾害防御科。监督指导编制与组织审查大中型灌排工程、城区乡(镇、街道)饮水工程、水库水旱灾害防御专项规划。监督指导已成水库病险整治工程、大中型灌排工程、乡(镇、街道)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并组织验收。监督指导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河道以外的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监督指导与组织审查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参与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水库大坝的注册登记。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工作。统筹协调水利扶贫工作。

(七)河长科(区河长办公室)。承担梁平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起草河(库)长制工作管理制度,承办区级河长会议,落实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的事项;拟订并分解河(库)长制年度目标任务,监督落实并组织考核;督办群众举报案件。负责区水利局河长制工作。

(八)质量与安全监督科。负责督促检查水利系统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区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年度计划并实施。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系统综合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

(九)移民与信访科。负责水利行业的信访稳定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三峡移民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含三峡)移民方面的各项工作。监督指导编制和组织审查水利工程(含三峡)移民方面各类专项规划计划,同时监督管理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实施水利工程(含三峡)移民的各项工程并组织验收。负责三峡库区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党建办公室。负责水利局党建工作,管理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协助派驻纪检组有关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水利系统执纪问责与纪律处理工作。

事业单位

一、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重庆市梁平区村镇供水管理中心)

1.宗旨

为区水利局履行水利工程与村镇供水行业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2.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全区已成水库为主的蓄水工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镇供水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站(含水库附属电站)改造与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全区已成中型水库运行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2)负责全区已成小型水库(国管小型水库除外)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病险水库整治工作。

(3)负责已成灌排工程的运行管理;承担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工作。

(4)负责全区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监督指导及技术服务工作。

(5)负责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承担全区水旱防御(河道防汛除外)技术支撑与服务工作。编制农村供水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应急反应体系、信息监测报送和快速反应机制。

(6)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管理及供水企业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7)指导农村小水电站(包括水库附属电站)工作。

(8)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二、重庆市梁平区城市水源水库管理中心

1.宗旨

为区水利局履行城市水源水库管理职能提供服务保障。

2.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城市水源水库工程维修养护与安全运行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环境保护巡查、农田灌溉(盐井口水库、竹丰水库、沙坝水库)等。

3.具体职责任务

1.工程维修养护与安全运行管理。负责对盐井口、竹丰、沙坝、大河坝4座水库枢纽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及安全运行管理等系列工作。

2.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相应水库的水文观测,及时准确向上级提供雨情水情,编制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防洪调度计划等,确保水库安全度汛,保障下游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水源环境保护日常巡查。负责对水库水面开展日常巡查与保护工作,减少水质污染,保护水源环境。

4.农田灌溉职能。承担盐井口水库、竹丰水库、沙坝水库原有的农田灌溉职能。

三、重庆市梁平区水利移民工作站

1.宗旨

为区水利局履行水利移民行业(含三峡水利)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2.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水利(含三峡水利,下同)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及移民政策宣传等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全区水利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建设工作。

(2)指导全区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

(3)负责水利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4)参与水利移民政策的宣传、解释与相关信访工作。

四、重庆市梁平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以区水利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水利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宣传贯彻有关水利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承办各类水事纠纷调查处理工作,受理和查处水利工程、村镇供水、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等水事违法案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3.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村镇供水、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水旱灾害防御、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4.负责水利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

5.承办水行政执法方面的信访工作。

6.依法追缴各类涉水行政规费。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重庆市梁平区水资源站(重庆市梁平区节水站)

1.宗旨

为区水利局履行水资源与节水行业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2.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的业务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节水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全区水资源综合开发、监测、调查评价工作。协助编制城市供水水源规划,拟订全区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方案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2)协助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并参与组织实施;具体承办水利行业方面的河道生态流量核定、水功能区划编制与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具体承办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3)承担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的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和网络数据管理。

(4)负责河湖水系连通及其他水资源保护方面的工程建设工作。

(5)负责为水资源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提供技术支撑。

六、重庆市梁平区河道站

1.宗旨

为区水利局履行河道行业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2.主要职责任务

履行河道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具体业务与技术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河道保护及其河流水系整治方面的工程建设工作。

(2)负责全区河道统一管理和保护的具体业务技术工作。编制重点河道清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维护河道工程。

(3)协助编制全区河道及其场镇防洪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河道场镇防洪技术支撑工作。

(4)负责为河道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提供技术支撑。

七、重庆市梁平区水文站

1.宗旨

为区水利局履行水文行业管理职能提供服务保障。

2.主要职责

负责水文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方面的山洪灾害治理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全区水文工程建设工作。

(2)负责全区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的水文监测与调查评估及预警预报工作。

(3)组织开展山洪灾害易发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水情预报工作。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山洪灾害预警监测值守,负责山洪灾害治理工程建设。

(4)负责水文监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和专用水文站的日常管理。负责水文资料的整编、审查、汇交工作;具体承办水文情报预报及发布工作。

(5)负责为水文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提供技术支撑。

八、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安全管理站

1.宗旨

为区水利局履行水利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2.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全区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全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2)协助指导水利系统各单位编制安全生产预案,并提供调查与技术服务。

(3)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水利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九、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站

1.宗旨

为区水利局履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行业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2.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具体承办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定和处理的技术工作;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审查的评审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区水利局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2)调查收集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动态。

(3)调查收集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造价动态,向上级机关提出工程定额标准修订建议,编制区水利局权限内的工程定额标准。

(4)负责区水利局内部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查与投资金额的评审工作。

(5)负责水利系统自行比选的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服务工作。

十、重庆市梁平区水土保持站

1.宗旨

为区水利局履行水土保持行业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2.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水土流失监测调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3.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水土流失监测调查、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的业务技术工作。

(2)协助编制全区水土流失公报。

(3)负责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建设。

(4)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

(5)负责为水土保持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重庆市梁平区水质监测站

1.宗旨

为区水利局履行乡镇供水、水资源、大中型灌区农业灌溉行业管理提供水质监测服务保障。

2.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全区水资源管理、城乡供水、大中型灌区农业灌溉的水质监测。

3.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乡镇与村级水厂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水利行业管理水质监测。

(2)负责水资源管理需要确定的主要河流、水库的水质监测。

(3)负责大中型灌区农业灌溉的水质监测。

(4)负责水质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