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关于梁平区左柏、盐井口水库至盐井河水厂等管网联通工程(梁平区左柏、盐井口水库至盐井河水厂段管网联通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5 | 发布日期 | 2026-02-05 |
|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6-0000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关于梁平区左柏、盐井口水库至盐井河水厂等管网联通工程(梁平区左柏、盐井口水库至盐井河水厂段管网联通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成文日期 | 2026-02-05 |
| 发布日期 | 2026-02-05 |
重庆新梁产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梁平区左柏、盐井口水库至盐井河水厂等管网联通工程(梁平区左柏、盐井口水库至盐井河水厂段管网联通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我局于2025年12月8日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你单位重新上报了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现对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工程位于:重庆市梁平区,涉及回龙镇山河村,屏锦镇的柏树村、新桥社区、和睦社区、万年村、笋沟村和龙溪村,聚奎镇的高碑村、聚奎村、大来村和石牛村,仁贤街道仁贤村和长龙村,双桂街道盐河村。
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输水管道,管线工程共涉河15处,其中穿越河流13处分别为:回龙河、七涧河、聚奎河、龙溪河、小沙河、章家小河、回龙河支流、石堰河、石堰河支流、邱家螃河、千峰河支流、顺安河和罗家小河沟,临河建设2处,其工程河段具体如下:
1.回龙河:起点位于穿河点下游610m,终点位于穿河点上游390m,河段全长1000m。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30'16.47251"、北纬:30°34'15.05388"。
2.七涧河:途经屏锦镇新桥社区、和睦社区、万年村和聚奎镇高碑村,有3处涉河:①临河段2,输水管线(钢管,管径DN800)沿河流右岸内侧平行架空敷设,起点位于盐井口水库大坝下游约600m处,终点至聚奎镇高碑村。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32'4.47360"、北纬:30°36'57.42036"~东经:107°34'56.52336"、北纬:30°37'16.67459"。②涉河点3,输水管线(钢管,管径DN800)埋管穿越河流,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34'9.78672",北纬:30°38'40.18667"。③涉河点4,起点位于涉河点4下游156m,终点位于涉河点4上游6747m,河段全长6900m。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34'56.13528",北纬:30°37'16.36536"。
3.聚奎河:起点位于涉河点5下游185m,终点位于涉河点5上游215m,河段全长500m。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35'48.44184",北纬:30°37'42.61008"。
4.龙溪河:起点位于穿河点下游660m,终点位于穿河点上游1040m,河段全长1700m。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40'47.66196",北纬:30°39'1.72152"。
5.小沙河:起点位于临河段下游300m,终点位于临河段上游267m,河段全长1250m。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41'41.2044",北纬:30°39'39.89160"~东经:107°43'39.34488"、北纬:30°40'14.54664"。
6.章家小河:起点位于涉河点8,河段全长0.44kmm。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29'57.72047",北纬:30°34'5.4894"。
7.回龙河支流:起点位于涉河点9,河段全长1.32km。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30'51.96527",北纬:30°35'4.46532"。
8.石堰河:起点位于涉河点10,河段全长1.56km。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31'16.93164",北纬:30°35'31.41636"。
9.石堰河支流:起点位于涉河点11,河段全长0.49km。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32'14.1432",北纬:30°36'32.40432"。
10.邱家螃河:起点位于涉河点12,河段全长1.27km。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35'58.48404",北纬:30°38'1.41395"。
11.千峰河支流:起点位于涉河点13,河段全长2.26km。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 107°36'13.80996",北纬:30°38'23.3934"。
12.顺安河:起点位于涉河点14,河段全长2.38km。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37'57.19115",北纬:30°38'44.8926"。
13.罗家小河沟:起点位于涉河点15,河段全长1.00km。工程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7°39'43.89588",北纬:30°38'57.7463"。
《评价报告》涉及小沙河河段防洪标准采用为20年一遇,涉及龙溪河、七涧河、聚奎河、龙溪河、回龙河、章家小河、回龙河支流、石堰河、石堰河支流、邱家螃河、千峰河支流、顺安河和罗家小河沟河段防洪标准采用为10年一遇,管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等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二、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在本工程实施时,必须按照有关设计要求进行实施,施工期间应督促施工单位作好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出渣、物资堆放必须符合防洪要求,严禁施工材料和弃渣弃倒于河中。施工各项设施如混凝土搅拌站、材料库等临时设施应按相应的防洪标准设置,以尽量减小对河道的阻水、壅水、挑流等作用。
(二)妥善处理好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制订施工度汛方案,严格按有关设计要求施工,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利用工程防护、种树、种草等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妥善处理工程弃土,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工程建设后,应立即拆除所有有碍行洪的临时建筑物,加强对河道的监督及管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四)主动配合河道主管机关对施工的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原貌。
(五)工程完工后,你单位应向我局报送该工程的涉河事项复核报告,经复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综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