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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39838987E/2021-00148 发文字号 梁平水利许可〔2021〕60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梁平区水利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梁平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 综合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成文日期 2021-08-27 发布日期 2021-08-28
索引号 11500228739838987E/2021-00148
发文字号 梁平水利许可〔2021〕60号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梁平区水利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梁平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 综合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成文日期 2021-08-27
发布日期 2021-08-28

重庆荣禹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市梁平区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我局于2021820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你公司重新上报了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现对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工程位于: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袁驿镇及新盛、明达、礼让、龙门镇境内。

工程洪水影响评价范围:共分为5段,其中袁驿河袁驿镇段评价范围上游起于袁驿镇绍兴村,下游止于袁驿中学公路大桥处,评价河段长3078m

龙溪河与七涧河汇合口段评价范围分龙溪河和七涧河两部分,评价河段长4389m,其中龙溪河评价范围上游起于人民村大桥,下游止于七里滩电站下游336m处的跳蹬处,评价河段长3616m;七涧河评价范围上游起于汇合口上游772m处大桥,下游止于七涧河与龙溪河汇合口处,评价河段长772m

张星桥河安宁村段评价范围上游起于安宁村东沟山坪塘,下游止于高铁涵洞,评价范围长3220m

龙溪河明达礼让段评价范围上游起于凤凰村,下游止于礼让镇102省道公路桥,评价范围长6184m

新盛河新盛、龙门镇段和文化河文化镇段评价范围分三部分,评价河段长14102m,其中新盛河新盛镇段评价范围上游起于自力桥处,下游止于项家河坝卡口断面处,评价河段长8130m;新盛河龙门镇一区段评价范围上游起于鸡公嘴桥,下游止于倒石桥处,评价河段长1606m,新盛河龙门镇二区段上游起于龙门桥,下游止于龙门镇污水处理厂,评价范围长451m;文化河文化镇一区段上游起于长春桥,下游止于响坛大桥,评价河段长1117m,文化河文化镇二区段上游起于文化镇小学外桥,下游止于合家村太平桥,评价河段长1624m,东风河区段上游起于水口庙桥,下游止于合家村太平桥,评价河段长1174m

《评价报告》根据本工程各段工程保护对象,其防洪标准居民聚集区定为10年一遇,农田区定为5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等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二、有关要求

(一)你公司在本工程实施时,必须按照有关设计要求进行实施,施工期间应督促施工单位作好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出渣、物资堆放必须符合防洪要求,严禁施工材料和弃渣弃倒于河中。施工各项设施如混凝土搅拌站、材料库等临时设施应按相应的防洪标准设置,以尽量减小对河道的阻水、壅水、挑流等作用。

(二)妥善处理好工程涉及到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制订施工度汛方案,严格按有关设计要求施工,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利用工程防护、种树、种草等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妥善处理工程弃土,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工程建设后,应立即拆除所有有碍行洪的临时建筑物,加强对河道的监督及管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四)主动配合河道主管机关对施工的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原貌。

(五)工程竣工验收前申请区水利局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20218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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